法院年底必須結案嗎
法院年底必須結案嗎
刑事案件從檢察院到法院多久可以結案,主要就是法律規定的一審期限的問題。
說實話,這個期限可長可短,一些刑事案件到法院一個月左右就會通知開庭,這些案件往往很快就能結案;還有一些刑事案件案件會開好幾次庭,前后兩次開庭的間隔可能就有半年,你說多久能結案?
刑事案件多久結案,既取決于案件本身是否屬于重大、復雜、疑難案件、牽涉面廣;又取決于經辦法院的案件多不多、忙不忙,是不是到年底了要求結案率等等。
特殊情況沒有辦法預估,還是說說一般情況吧:
1.一般的刑事案件,法院應當在受理后2個月內宣判,最遲不超過3個月。
2.可能判處死刑、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刑訴法第156規定的“四類案件”(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經上一級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3個月。
3.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1-3個月。
4.期滿仍不能辦結的,可以再次向最高院提出申請。
5.除了上面幾種,還有一些期限重新計算的情況,比如對于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法院后,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有這回事情,主要是目標考核的原因,年底結案率要達到目標,就只有作假結案。然后勸原告撤訴,過了年終允許原告重新起訴,也不再繳納訴訟費。一般原告擔心不配合會吃虧基本愿意配合。如果你是原告,不妨配合一下,沒有什么不利。
沒有固定的時間吧,調查時間7天 最長不超過37天 就算檢察院不予追究 派出所也能以證據不足需繼續調查為由先給你取保然后再調查一年,如果已經調查清楚至少也要在看守所呆半年再開庭也要看刑事的嚴重程度了,就算判了邢你還有其他案子還在調查那也是不會下監獄繼續待在看守所等一切案子都結案了才會正式下監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一般6個月內審結出判決。你計算一下立案的日期就知道了。
已經開庭審理過的案件,給你的傳票等法律文書上都已經寫明了它的案號,這個是不能更改的。
法官的意思是這個案子只能在明年才能結案了。其實這只是法院內部的統計,和你是沒有關系的。一般的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普通程序是6個月,通過院長審批,可再延長6個月。你的案子是今年9月份立案的,可能只是適用3個月的簡易程序,會不會是3個月的審理期限到了呢?你只需弄清楚當初是什么時候立案的,有沒有轉普通程序、延長審理期限等案件情況即可。對于案件本身,不要超過審理期限,法院都是沒有錯誤的。
最高法院規定,自2015年起,全國法院的結案統計月度和年度,均以自然月度和年度為準,所以,年終結案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
法院年底就不結案嗎?不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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