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打電話要求退回失業金
社保局打電話要求退回失業金
不!申請領取失業金是正常之事。你又重新再就業,必須停止領取失業金,這樣新企業單位才能為你繼續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繳費,不然就沒有辦法投保。你中斷領取失業金,今后如果再次失業,你能然可以再次申請領取失業金。這不是騙取領取失業金。
如果2010年某月該員工在你公司工作,無論何種原因的未繳,都是企業責任,企業都應為其補繳。實務中企業能免除責任的只有一種情況,如果該月已經有其他企業為其繳納社保了,那么,企業不必為其繳納社保。即使該月員工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理論上企業的確不能為其繳納社保,但我碰到過的實例是勞動仲裁要求員工在退回失業保險金后企業仍應補繳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的社會保險。從這個實例的角度,我個人認為,勞動仲裁不會接受時效已過的觀點。
所謂開通社保我認為就是參加社會保險。按照社會保險法,企業不分大小,都有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這里的參加社會保險還是繳納社會保險費,其核心還是“交錢”,就是企業的成本中一定要有這部分預算,這是法定義務,不能變通。但具體的繳納方法可以靈活處置,除過與員工直接簽定勞動合同并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外,也可以委托勞務派遣公司辦理相關勞動關系和社會保險業務,但錢最終還是要從自己的企業負擔
。
公司的失誤,不應該由勞動者來買單,果斷拒絕這樣的行為。
首先來說,公司既然承認多交了一個月的社保,那說明這是他們工作中的失誤,哪有公司的失誤讓員工負責的道理。
這在現實中經常碰到,比如上個月離職的員工,因為HR沒有及時停保,導致多給他交了當月的社保,但通常這種情況下,這都是公司HR的責任,從來也沒有說讓員工擔責的要求,很多公司碰到這類問題的解決辦法是,公司承擔公司的,員工承擔員工的,大家一起把這個事處理好了,畢竟社保最終也是落到員工頭上,自己出自己的那份也是合理的解決之道,當然也有一些公司主動擔責,全部由公司承擔,但這種公司就是可遇而不可求了。
其次,一般離職都已經結算完工資,誰難道還倒找錢回去?
從公司離職,離職工資都是提前結算好了,不存在重新再核算的情況,老板電話你要重新核算補交社保的錢,完全可以拒絕這一要求,到手的鴨子飛走了,這種事為什么要做?
最后,沒有經過自己同意的隨意扣工資,都是違規操作。
即便是離職,公司也無權隨意扣罰工資,只有經過雙方書面簽字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在公司里扣,并且每次也不能扣到超過20%,如果公司沒有經過你的同意就扣了社保工資,那你有理由以此投訴公司,要求公司退還這部分金額。至于讓你補交,錢在自己口袋里,誰也別想拿走。
所以,果斷拒絕公司的要求,這是你的權利。
春風HR,專注分享人力資源和職場信息,如果對你有一點幫助,歡迎點贊、轉發。
失業補助金還在審核中當然可以給社保局打電話,以更快的了解自己的保險狀況的,由于申請失業保險金的人多,需要時間人力去審核處理。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社保局打電話要求退回失業金“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