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一巴掌要求拘留不和解
打一巴掌要求拘留不和解
打人者不論什么原因都是不對的!不能息事寧人!服務員也有尊嚴啊!應該說清楚!老板不提出解決辦法不了了之?一定有原因在內!也就是你一定也存在問題的!客人永遠是上帝!你見了上帝態度好嗎?所以打架必須要聽雙方供詞!
動手打了對方一巴掌,后續未發生沖突,被打的報警了,JC出警,首先JC會問你們雙方事情起因,因為何事打架,會先聽一方說,再聽另一方說,雙方都說完之后JC就能大致了解起因了,不過無論何種事情打人都是不對的,一般這種簡單的治安案件基層JC處理的很多,經驗非常豐富。接著就會問被打的想怎么處理,再看打人者態度怎么樣,如果JC能感受到打人者有后悔表現則處理方式會往好的方向走,如果打人者不單無故打人并且JC在場態度仍然囂張跋扈,那么事態發展就會往壞的方向走。先說態度好的,態度好的問被打者想怎么處理,被打者如果不依不撓,那么雙方直接去派出所調解室調解,打人者被批評教育,然后該賠點錢就賠點錢,寫一份調解協議雙方簽字。被打者撤案,JC向110平臺報備:案件私了,結束。再說態度惡劣的(有這樣的人,以為自己了不起)對于態度惡劣的,JC直接會帶雙方到派出所,問打人者要不要私了,不行就直接按治安管理條例拘留了,此時聰明人會軟下來,但是我見過到了所里還依然囂張的很的。那就不說了,你狠,可以,,直接開拘留證,拘留、罰款走上限。既然打人者已經被拘留,被打者也爽了,案件自然撤了。皆大歡喜!!
你好,要看您這一巴掌造成了什么傷害。如果說沒有任何傷害的話,只涉及到一個賠禮道歉或者說適當經濟補償的問題,不涉及行政或刑事處罰。
把人打致輕傷或者輕微傷,對方不接受調解,警方已經立案怎么辦?
首先,這是兩類問題,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首要前提是對方進行傷情鑒定不?如果對方不進行傷情鑒定,也明顯沒有構成輕傷,那就默認為輕微傷,就是一個治安案件。對于治安案件,對方不接受調解,警方不叫立案,叫受案。這時,警方會根據案件起因,經過,雙方對錯,傷情,組織調解,如果對方堅決不進行調解,警方會根據你的行為輕重,是否有前科等進行處罰,如果不是特別嚴重,可以進行罰款出來,嚴重的行政拘留,民事部分告知對方去法院起訴。這樣,十有八九的人不會跟錢過不去,也知道民事訴訟的麻煩,基本上會接受調解的。
其次,如果是輕傷,已經構成刑事案件,警方已經立案。那和對方的調解只是影響量刑,而不影響定罪。如果是掃黑除惡過去,公安機關業務會在雙方民事進行調解的前提下,解除強制措施,告知雙方去法院自訴,這樣,就相當于在公安機關就把事情處理了。可現在,公安機關基本上不會這樣處理,都會把案件移送到人民檢察院,在民事調解的情況下,會提出從輕減輕的建議,這樣,法院最終可能會免于刑事處罰或者判處緩行。那樣,民事部分還得去法院,或者刑事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都比較麻煩,而且為了解決矛盾,公安,檢察院,法院都會組織調解,我想,當事人也是為了尋求賠償,而不是為了訴訟吧。
總之,調解成功肯定是好的,調解不成功,拿出你解決問題的積極態度,認罪認罰,結果肯定不會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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