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不要注冊公司
千萬不要注冊公司
一個負債千萬的人一直在注冊公司做啥?
難道你真的不知道他注冊公司做啥嗎?
他都欠賬千萬了,他靠打工還得了嗎?
所以他只能注冊公司去賺錢,原來的公司垮了,得注冊新的公司,不成功便成仁,他沒有退路了,只有把公司注冊好后,生意才能正常進行。
失敗過,就更知道和懂得經營之道了。欠下的巨額債務,讓他不能停下來,必須嘗試,必須成功,才能活出精彩來。
當然有風險!
不要同意!
為此事離職都可以!
非請自來。
劃算不劃算,單從發票使用這點不好判斷,應該從更多維度來考慮這個問題。不考慮其他因素,只衡量納稅情況,注冊公司可能不劃算。
一年只使用幾十萬的發票,是幾個意思?是開具十幾萬元金額的發票,還是年銷售額是十萬元?經營的組織形式與發票開具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系,因為,從稅收這一層面來說,尤其是增值稅,除了特殊的行業可以享受稅收優惠,其他行業的經濟業務都是按開票來計繳增值稅。
不管現在經營主體是否為公司,都是按開票金額來計算銷項稅額。根據題目描述,可以理解為一年只開具發票十萬元的話,全年都不用納稅增值稅。從增值稅方面可以這樣考慮。
此外,還有另一個需要考慮的稅種,那就是所得稅,個人的話,如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司性質則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如果是繳納個人所得稅,很可能是采用核定征收,按題目的開票情況,可能一年只需要繳納1000元左右稅款。交了這個所得稅,其他可以袋袋平安,拿回家。
如果是公司經營,對于企業所得稅,可能查賬查征,也可能會核定征收,如果核定征收,計算繳納的企業所得稅與上述差不多。
如果征賬查收,納稅計算比較復雜。沒有任何成本費用,最大的利潤為十幾萬元,需要繳納5000元的企業所得稅。當然,不可能沒有任何成本費用,按銷售利潤率為30%來算,利潤額為3萬元左右,也需要繳納1500元。
最重要的是,公司繳納企業所得稅后才可以對股東分紅,分紅時需要按20%繳納個人所得稅??紤]這點,在等同條件下,實際到手的收入可能會有所減少。
比如,同樣是3萬元盈利,按個體工商戶經營,交完1000元,可以分回29000元;而公司經營,交了1000元企業所得稅,稅后凈利潤為29000元,即使29000元全部可以分紅,繳納5800元個人所得稅后,實際到手23200元。
29000元與23000元,孰大孰小,不用多說,也知道如何選擇吧。綜上述,如果不考慮其他因素,注冊公司比較不劃算。
大概就是這樣,我先閃了。
三思而后行,謹慎點,真正的朋友不會做這種事的。
看下從事法律工作者的的建議吧!!!
弊大于利
1、一旦涉及民事糾紛,公司拒不履行法院文書,法定代表人也將被列入失信人名單,影響你的衣食住行;
2、如公司涉及違法經營,甚至是犯罪活動,比如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偷漏稅、騙取出口退稅等,法定代表人很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再次提醒:謹慎在謹慎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千萬不要注冊公司“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