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離婚判決書算不算離婚證
標題問題是肯定的,算離婚。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和民政局的離婚證有同樣的解除婚姻的效力。有離婚判決就不用再到民政局領證婚證。那么去法院訴訟離婚的流程是什么呢?
首先我們在來深入的了解一下,其實法院離婚判決書是法院審理完離婚案件后,根據(jù)判決寫成的文書。也就是去法院離婚,法院判決離婚或者不準予離婚的結果,它是一種對原被告雙方都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書。經法院判決離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書。有人說:“拿到離婚證書才算離婚,就算有離婚判決書也不行”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法院生效后的離婚判決書與民政局的離婚證的法律效力是一樣的,所以當事人不需要將生效的離婚判決書換離婚證。
如果想再婚,那么當事人直接帶離婚判決書和身份證明去當?shù)氐幕橐龅怯洐C關辦理就可以了。法院判決離婚后,法院判決書就等同于離婚證,生效的離婚調解書或判決書與離婚證有同等效力。法院判決離婚后,此男女雙方就不是夫妻關系了,如果后悔了又想在一起成為夫妻,那必須再去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復婚手續(xù)),否則就只是同居關系,而不是合法夫妻。
好了,那么一般去法院判決離婚的都需要走那些流程呢?
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應遞交起訴狀和有關的證據(jù)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數(shù)遞交起訴狀副本和證據(jù)副本。經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法院應當即受理,并辦理相關立案手續(xù)。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在收到訴狀之日起七日內向原告送達不予受理裁定書。
1.庭前準備
法院在受理離婚案件后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被告應訴后,向原告送達開庭傳票。法院在依法傳喚雙方當事人的同時,應做好開庭的各種準備,如通知必須共同訴訟的當事人參加訴訟,調查必要的證據(jù),向當事人告知合議庭的成員,主持庭前交換證據(jù)等。
2.開庭審理
離婚案件開庭審理時,首先由書記員宣布法庭紀律,由法官查明當事人到庭情況并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開庭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或判決。法庭調查主要是在法官的主導下,查明案件的事實,當事人在此階段應當充分的舉證、質證。法庭調查結束后法官根據(jù)案件情況歸納本案的焦點,審理即轉入辯論階段。當事人在辯論階段可以圍繞本案焦點闡述自己的觀點,充分行使辯護權。法庭辯論結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調解,雙方當事人可以自愿達成調解協(xié)議,無法達成調解協(xié)議的一般由法官當庭作出判決。如果案件復雜不適宜當庭宣判的,則定期宣告判決。
3.上訴
當事人不服一審人民法院的判決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間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當事人不服民事、行政判決的上訴期間為十五日,裁定為十日;不服刑事判決的上訴期間為十日,裁定為五日。一個起訴離婚的流程就是如此。訴訟是博弈的過程,如果想實現(xiàn)的訴訟目的,如向早點離婚,或想要小孩撫養(yǎng)權,或想多分財產,僅知道大概的流程是不夠的,必要時最好委托專業(yè)離婚律師協(xié)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