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交社保怎么辦?
公司給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定義務,不繳納社保的,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或者向當地勞動仲裁庭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補繳社保。若礙于勞動關系存續,不想丟失目前的工作,也可以等到解除勞動關系后提起勞動仲裁,但需要保存好證據哦。
企業不為員工繳納社保屬于違法行為:
-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5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 第10條、23條、33條、44條和53條的內容明確,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報銷。
- 《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 《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七)社會保險。
結合三部法律,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繳納社保,社保是勞動關系的法定附隨義務。
以上是企業為職工繳納社保的基本法規。
另外,根據《社會保險稽核辦法》規定:社保定期對單位社保繳納情況進行稽核,發現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的情況,應為未按時足額繳納的全部職工,進行補繳。
建議在您與公司協商未果的前提下,向勞動部門投訴,準備好所需材料,申請勞動仲裁,只要材料充足,會成功的。
公司沒替員工買社保,已經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30日內必須給勞動者購買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于核心地位。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并承擔最終的責任。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主辦,強制執行的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剛才看了你們的描述,請問你們有沒有履行自己應繳納養老保險費的8%。如果你們沒有履行法定繳費的義務,或者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說什么都是空話。你們被單位領導下了套,而且你們接收了單位領導的小恩小惠《假設:你工資3000元,按照養老保險繳費2O%計算,單位每月繳納養老保險是600元,可是單位領導發給你們每月200元,單位就賺400元,所以我說你們被領導下了套,而且是挖了個大坑往里鉆》。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30日內都應當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員工可要求單位補繳《估計補繳,單位可能要破產了》。補繳和簽訂勞動合同是法律義務,不能給予同情,如果單位遲遲不繳納,勞動者可持本人身份證原件以及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實名制投訴登記。
首先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補繳五險,如果沒有勞動合同的話,就需要收集證據。如:簽到簿、經手的票據、胸卡、同事會餐合影、工資條、證人證詞等等等。
總之,不簽合同就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不交社保就向社保部門舉報或直接撥打12333電話進行投訴。
附:‘’五險一金‘’繳納比例。你們可以自己測算一下,查看以前也有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