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如果不買社保怎么辦
為員工繳納社保是公司的義務,用人單位不給員工交社保將會損害員工的勞動權利。一旦發現公司沒有為自己繳納社保,員工應該及時向公司提出,若公司還不繳納的,則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舉報。
公司如果不買社保怎么辦
1、申請
首先你要在公司不交社保,勞動權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提出申請。
申請仲裁的時候,要按仲裁委員會提供的《申訴書》填寫一式二份,并且附上勞動合同、身份證復印件及相關的證據材料,不過這些提交的材料是復印件的還要帶原件核對。
2、委托
要是公司沒購買社保的人比較多,你們可以聯合起來申請仲裁,建議可以委托不超過二名的律師參加仲裁活動。
3、舉證
勞動爭議案件一般由申請人提供證據,但如果因為公司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就需要公司方面負責提供證據。
因此,是因為社保問題發生糾紛的,你就要拿出證據來了。
4、審理
在仲裁時間、地點出來后,你就要按仲裁庭指定的時間到達指定的地點參加庭審活動。如果你沒有正當理由不到庭的,就會被按撤訴處理。所以,千萬要記得準時出庭。
5、仲裁調解
調解一般地,仲裁員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會先進行調解,如果你們雙方達成協議的,仲裁庭就會根據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在送達之日起就對你們具有法律效力。
6、裁決
如果說調解時沒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就要及時裁決。如果你或者是你公司對裁決不服的,就要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注意,如果15天過去,就是期滿不起訴的,仲裁裁決就會發生法律效力。
7、結案
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一般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內結案。要是案情比較復雜的,經批準之后還可延長30天。
投訴所需的資料:
1.工資表;
2.考勤表;
3.工作服;
4.飯卡;
5.勞動合同書等。
投訴要點:
1、你不用告公司,憑你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條款跟公司論理就行了。
2、如果《勞動合同》沒有規定公司必須給員工辦理社保業務,那么你可以根據新的《勞動法》與公司論理,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若公司再不講理,建議你搜集齊公司與你簽訂的協議和相關文件或資料,向當地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仲裁,或當地總工會投訴。
準備好合同,工資卡,以及其他可以證明你在這里工作過的證據,到勞動仲裁申訴。
《勞動法》依據: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并購買保險,因此購買社保是必須的,屬于強制保險,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單位協商解決,無果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或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并投訴,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的。其證據就是證明跟單位有勞動關系,比如工資條,工牌等。
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律規定的強制義務,是由單位和個人按比例共同承擔,單位占大頭,個人占小頭,所謂協議書本身就是違法國家規定的,它是無效的。你可以要求單位給你補交社保,如果單位不同意就向單位所屬的勞動保障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通過這個途徑辦理肯定是單位給你補交社保,一般不會現金賠償。
公司不繳社保的后果: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并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后,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于查明欠繳事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發出社會保險費限期補繳通知,責令用人單位在收到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補繳,同時告知其逾期仍未繳納的,將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一)未按規定申報且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二)申報后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三)因瞞報、漏報職工人數、繳費基數等事項而少繳社會保險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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