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存在哪些不合理的規定
公司存在哪些不合理的規定
公司規章制度是為進一步深化企業管理,充分調動發揮公司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切實維護公司利益和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規范公司全體員工的行為和職業道德。公司規章制度是為進一步深化企業管理,充分調動發揮公司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切實維護公司利益和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規范公司全體員工的行為和職業道德。結合《公司法》和《勞動法》等相關規定,建立的一套管理制度,以促使公司從經驗管理型模式向科學管理的模式轉變。對法律明確規定需有職代會或職工大會通過的規章制度,企業制定該類規章制度時必須通過職代會或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這是職工通過民主程序參與單位民主管理的形式。作用: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可以保障企業合法有序地運作,將糾紛降低到最低限度;好的企業規章制度可以保障企業的運作有序化、規范化,降低企業經營運作成本;規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對職工來講服從規章制度,比服從主管任意性的指揮更易于接受,制定和實施合理的規章制度能滿足職工公平感的需要;優秀的規章制度通過合理的設置權利義務責任,使職工能預測到自己的行為和努力的后果,激勵員工為企業的目標和使命努力奮斗。良好的規則制度為企業節約大量的人力物力為企業的正常運行提供保障。制定規章制度既是用人單位的法定權利也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根據勞動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可見完善的勞動規章制度有助于保護勞動者的權益。完善的規章制度可以使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行為規范化,從而排除用人單位任意發號施令,亂施處罰權,保障勞動者合法權利。然而不合理的違法的規章制度會大面積的侵犯職工權益,當然最終受損失的還是企業。合理的規章制度有助于職工明確自己的權利職責,同時遵守規章制度比完全聽從隨意性的長官意志更容易接受。好的規章制度通過賦予特定的職位特定的權利義務責任,使職工能預測到自己的行為和努力可能對自己和單位產生的結果,激勵職工的工作熱情。對法律明確規定需有職代會或職工大會通過的規章制度,企業制定該類規章制度時必須通過職代會或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這是職工通過民主程序參與單位民主管理的形式。
區別分析,合理對待,勿犯了大忌。
既然是不合理的,那么必須爭取自身權益!
問題的關鍵在于,你有沒有辦法爭取、有沒有能力維護自身權益!
大多數人對于公司來講并不是不可或缺的,那么就尤其要注意方式方法,搞得不好丟了工作,得不償失。
重點做到“有理有據有節”!
首先,要客觀看待公司的要求,不能以“受害者”身份先入為主,如果確實是公司侵犯了自身正當權益,那么可以根據《勞動法》與之交涉,任何正常的老板都不會在明知違背法律法規的情況下,繼續粗暴要求執行的。
其次,要對公司不合理要求進行適當取證,以便于在后續處理中能查有實據,畢竟對于未實施的不合理要求是難以處理和處罰的。
最后,自身要有一定的能力,具備和提不合理要求公司翻臉的本事,是你維護自身利益的關鍵所在。就像國與國之間避免戰爭的最好手段就是,你有比對方更強的軍事實力,或者至少有自保的能力。
老板講這個話是沒有問題的,正因為他是老板,在他的企業里他就講話算數的。可能他設定的規章制度不合理。那你既然要在這里上班領他的薪水那就是他說了算。反對也是無效的。除非你離開這個企業。
現在很多企業的管理制度都是不合理的,但是有時人為了生活就必須是要接受這些不合理的管理和規章制度的。因為生活是比規章制度更重要的。
早年我在臺資港資企業任職的時候,加班就是一個常態化的制度。辦公室加班不能早于九點鐘。生產車間一般都是十一點以后了。根本就沒有周六周日的感覺。我清楚的記得1997年的國慶節,企業都還在上班,晚上也是依舊加班。當現在是好多了。但是制造業加班依然是常態化。
當時我們企業的臺灣老板只要工廠一天不加班,都要第二天寫報告給他,告訴他不加班的原因。那個年代就業崗位是不多的。找不到工作的人太多太多。而且員工的離職率是非常低的。當時我們一個分廠差不多四千多人,一年的離職人數也就是一百來人。而且工廠一招工,工廠門口就排成長龍。你想想員工是多么的穩定。
這些都是不合理的管理制度,員工肯定都反對。但是反對無用啊。除非你離開或者自己當老板才能脫離這個苦海。我是在這個企業呆了兩年多才跳槽出來去了企業客戶的公司,那才脫離了苦海。無它,呆著的原因就是第一為了生活,第二學習專業技能和管理能力。
所以,很多我們都認為是不合理的制度。但是它確實是存在的,而且還在被實施和執行中,因為存在即為合理。除非你自己去改變這個局面,否則就只能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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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孩子在前幾年應聘到了海爾。當時我們全家都非常高興。孩子信心滿滿,工作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實實在在。可是干了半年之后。我家孩子就就離職不干了。再不干之后。財務以種種理由。克扣工資。我家孩子最后真是被逼急眼了。我家孩子說,你要是不給我開工資,你要克和我一分錢。我把你們內部的消息在網上全部公布出去。后來單位一分不差給開的公資。我們家人問孩子孩兒不是挺好嗎?你為什么不干了?我家孩子非常非常無奈的說。哎呀,你們可是不知道哇,海爾太扯淡了。從上班兒第一個月開始工資就沒給開滿過。每個月都拖欠你一部分的工資。知道了內情之后。我家再也不買海爾任何電器了。而且我還跟我身邊的人說,以后你們可千萬別再買海爾了,海爾外表光鮮亮麗。對內太不人性化了,海爾,真的對你太失望了。
社會上有太多奇葩公司,有太多不合理的公司制度,令不少員工頭疼。
星期六日請假扣翻倍工資
聽上去雖不太可信,但現實生活中此類型公司真不少。尤其是許多服務類的銷售公司,星期六日人氣較高,為防止員工請假沒人招待顧客,編制這樣一條不合乎人情味的規章制度。但凡星期六日中其中一天請假,都要扣除平日工資的翻倍,的確有效降低了員工請假率,同時也令員工怨聲載道。
遲到打卡扣款按分計算,加班無任何補貼
遲到是大多數員工都難以避免的,適當一些罰款制度可以理解,但公司從不考慮員工加班的時間也是金錢。壓榨員工,只是盯著員工遲到錯誤,加班就是理所當然,許多公司也因此而流失員工,如果能夠適當調整一個,有獎有罰,這樣管理更合理化。
壓縮員工休息日
許多公司規定一星期休息一天,但在公司決定沖業績時,就開始變卦,一個月四天假期縮短至兩天,甚至更少,只有一天,員工累的和狗一般,得不到正常休息。最重要的是整日加班屬于義務勞動,沒有工資,員工怎能有動力干活。
大尺度游戲
一些公司要求員工必須玩游戲,聲稱為提升團隊凝聚力,但實質上一些大尺度的游戲內容令許多人難以接受,并且要求每個人都要參與,甚至口口聲聲說這是一種公司企業文化,這種行為很普遍,也屬于一種社會亂象了。
開會過于頻繁
開會固然重要,也必不可少,但許多公司一天開三次會未免太頻繁。簡單了解情況,指出問題,解決問題就可以了,整日開會說一大堆,扯東扯西,員工漸漸反感開會,認為這不再是一件嚴肅的事情。
我認為公司制定這樣的規章制度有它的合理性,試想那個公司想讓自己的員工整天地遲到早退、無故曠工,又有那個公司想利用扣發的工資來增加利潤,肯定沒有這樣的公司,也不會有這樣無知的老板。公司制定防止遲到早退及無故曠工的處罰措施,無非是想強化公司的工作紀律,提高全員勞動生產率,保證公司正常運轉。試想在一個自動化程度較高的公司,如果關鍵崗位的工作人員遲到早退,無故曠工那將可能給公司帶來多大的損失.所以說能制定這樣規定的公司,可能有它的特殊性,不能簡單的來說它的制度合理不合理,做為公司一個負責任的員工,對公司最起碼勞動紀律應該嚴格遵守,如果確實有不得異的事情需要處理,那就先履行請假手續,實在不行也可私下找相同崗位的同仁換休,絕不能不受紀律約束,更不能遲到早退、無故曠工。至于要不要辭職的問題,我還是建議作慎重考慮,必境我囯有14億人口,走到哪里都不缺人。當然,如果你認為自己是公司內不可或缺的人才,那就另當別論了!
謝邀,分析認為,在工業企業有關打卡問題上,一般使用的是上下班二次打卡制度占多數,而2次以上打卡的單位一般辦公和服務型公司占有面廣些,打卡制度本身也是體現員工遵守公司企業勞動紀律的一種方式,確保制度所規定的勞動時間有效工作量,也是正確使企業勞力人事部門掌握員工時而因生產和工作需要加班時間的考核。
在規模較大企業里,雖廠門有多扇,但制度也有規定,主要大門門衛力量強些,員工上下班出入一般就此主要大門。而其它廠門供運輸車輛進出較多,一是人車分離,二是便于員工出勤考卡集中管理,多次考卡也沒必要。因為正常情況下,進去了至下班才能走出廠門。
而辦公型公司多次考卡的原因,以前領導中途經常找不到人,有的員工因公外出,有的卻有其它事,遇有急辦事,雖手機聯系方便,但容易因急事要辦,找不到人而耽誤,影響工作效率,故采取這手段措施。其實不然,員工求份職業上班,當然聽領導安排,紀律的約束,現用工制度靈活,考卡是手段,執行好壞靠自身自覺的態度,指出幫助教育了,受不了那只能走人。當然,強調紀律教育,采取必要人員進出措施,考核嚴挌,也可改為二次考卡。
至于開會次數多與少,這還是管理層應考慮的問題,有利于生產發展,發動一線職工布置相關生產經營目標,一次動員,二次總結夠了,講清道理即可。而管理層人員經常商討落實會議精神,中途檢查監督執行情況,既使多次開會也有必要,免得搞錯方向,存在問題不總結不改進,而年終遭殃。
以上個人見解,如不妥,請指正。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公司存在哪些不合理的規定“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