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退的員工還能再聘用嗎
辭退的員工還能再聘用嗎拜耳公司辭退的這個女人回去后,能找到好工作嗎?
身為一個公司高管的梁某,在國內耀武揚威,被拜耳公司火速辭退,而且還被限期離開境內,她回去后能找到好工作嗎?估計比較難了。
1.職業生涯受影響,大公司難進
這位拜耳前員工被拜耳公司開除,不但是在同一個行業里通告,整個中國,甚至是國外,都會因為媒體報道而人盡皆知,換句話來說,全世界都知道了她所做的一切。
職位越高的人,名聲越重要,當聲譽掃地的時候,也會直接影響到的職業生涯,有些小錯或許會被原諒,但是在大是大非面前,大錯鑄成,不是后悔或者是認錯,哀求就可以抹殺所做的一切的。
因為她的任性,付出的代價是職業生涯很難在繼續,不管是原來的行業,還是其它的行業,找工作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
2.任用有劣跡的人,對于大企業來說,有一定的風險,企業不會冒險
對于大企業來說,薪酬和福利方面,條件都很優厚,他們并不缺乏優秀人才,只要他們愿意,再厲害的人才也能招募麾下。
沒有人是不可以被替代的,大公司互相之間也會分享信息,被大公司辭退的人,那么去別的大公司也會遭到冷遇,大公司對于員工的聲譽也是很看重的。
特別是比較重要職位的高管,更是不能容許出一點差錯,需要經過好幾輪的考核,如果是劣跡的人,面試機會都沒有。
頻繁跳槽,也會影響企業的印象
術業有專攻,一個人如果想要在一個領域做下去,需要穩定持續數年的努力,而一個在職場里頻繁跳槽,還能升職的人,多次換工作,要想做到深耕一個行業,估計比較難。
企業招聘一個員工,是要看員工的忠誠度,老是跳槽的人,會讓人懷疑,得隴望蜀,不會用心工作。
企業也會擔心,萬一把你培養出來,你又辭職到別的公司了,這不是替人做嫁衣嗎?
企業最忌諱的是這種不專注于業務的員工,因為更高薪水和職位吸引來的員工,隨時會因為別的公司更好的待遇而毫不留情地離去,在這種人心里,是沒有底線的,只有自己的利益,對于企業來說,這種人有害無益。
您好!按《勞動法》規定,公司不簽勞動合同用工屬違法,應從員工入職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以賠償。
你要收集能證明與該公司勞動關系的證據,如工牌、員工花名冊、工資表等,錄音、錄像、照片、信息等也行。
如與公司協商不成,你可向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依法維權。
員工正常離職,離職當月一般是不能再次進入該公司。在次月可以再次入職。如果員工自動離職,或者嚴重違反公司紀律被單位辭退,單位可能將該員工作為不予錄用人員,以后再也不能進入了。 在法律上并沒有規定員工離職后合適才能再次入職,只要員工和單位協商一致就可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谄髽I實際操作過程中,因為員工當月工資需要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結算,員工當月離職后,如果當月再次入職,會導致單位工資計算出現問題,可能將員工以前上班考勤覆蓋掉,無法計算員工當月離職前工資?! T工自動離職或者被單位辭退,一般企業為了維護企業形象,將自動離職人員納入公司黑名單,不得再次錄用?! ‰x職員工需要在單位將當月工資計算完畢之后,次月再次入職。
【褚衣述職觀點】相信這樣的員工沒有一家公司會雇傭也不敢雇傭。因為每家企業都有自己的企業價值觀,同時也非常主要企業自身的企業形象。并且企業對招聘的人員都有一定的要求,除了工作技能,工作經歷等,招聘的人員最基本的底線就是人品正直,道德良好。而對于有前科或是已經知道觸犯法規的人,是沒有公司會錄用的。
拜耳員工事件還原
我們來簡單的還原一下事情的經過,一名澳大利亞籍華人在回到北京后,在隔離期間外出跑步,并且不帶口罩,在被社區工作人員勸阻時,竟然大喊“救命,有人騷擾”,并說工作人員是“拿著雞毛當令箭”不服從社區工作人員的的安排。社區工作人員,一再強調,境外返京人員需要隔離14天是北京市政府的規定,該女子依然不配合,還說工作人員無理取鬧。隨后,這名女子供職的拜耳中國有限公司發出官方聲明,已經將該女子辭退。這就是簡單的事件經過,我們對拜耳的處理結果,表示贊同,對于這樣無視國家法規,自私自利的人,就應該給予這樣的懲罰。
至于有沒有公司會錄用這名女子,我認為不會有公司錄用。
一.無視國家法規 就會無視公司制度
企業在大,大不過國家,企業制度在重要,也比不過國家法規重要。想想對于一個連國家法規都置若罔聞的人,我不相信她能遵守公司的制度和公司的管理。公司也不敢承擔這樣的風險。
二.公司的用人要求 道德是底線
每家企業都有自己的價值觀和用人觀,除了要求招聘人員有定的工作能力和閱歷,工作經驗等以外,對招聘者的最低要求就是正直的人品和良好的道德素質??纯窗荻畣T工的事件,該女只要是自私自利,無視法規,態度惡劣,說她是道德敗壞,我相信沒有會反駁。這樣的員工放在公司里就是一顆定時炸彈,隨時會引爆帶來對公司的負面影響。這樣自私自利,道德敗壞的員工,無法融入正直的團隊,甚至會破壞公司的和諧團結的氛圍。所以對于道德有問題的人,是沒有公司會錄用的。
三.會影響公司的形象 破壞公司的文化
每一家企業都有自己的企業價值觀,注重自己的企業形象。企業同樣也承擔成社會責任。而有這樣的員工,一不留神,就破壞了公司的社會形象。同時,這也是對公司企業內部文化的沖擊。這樣的員工放在公司了就是一顆臭氣彈,隨時可能爆炸搞臭公司的形象和文化。試問哪個公司剛錄用這樣的員工。
寫在最后的話:對于拜耳的該員工,我勸你善良。
中國為了控制疫情,付出了巨大的犧牲,那么多最美的逆行者,不顧個人安危,舍小家保大家沖鋒在一線,還有那么多在背后默默的付出的人們,他們的辛苦付出,才讓疫情得以控制,“國家貢獻你不在,千里投毒你第一”對于你的行為,我為你感到羞恥。請你善良。
對于公司而言,沒有一家公司會錄用一個道德有問題,自私自利的員工。
最后想說,春暖花開,勝利自來。
被單為違法解除了勞動合同,賠償了錢,還能要求恢復勞動合同嗎?因為本人還想留在單位上班?既然勞動合同已經解除了,用人單位也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這時你與用人單位已經不存在勞動關系,我勸你還是另外去找工作吧,如果單位還需要你,就不會解除你的勞動合同了。
其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就相當于過去的除名,你想想一個已經被用人單位除名的人,即使再怎么熱愛這份工作,熱愛這個單位,但是單位已經是鐵了心不要你了,或者說單位認為你完全不適合在單位繼續工作,不能勝任這個工作崗位,所以你想恢復勞動合同,還想留在本單位工作,這種愿望是好的,本質也是很不錯的,但只是一種一廂情愿的想法。當然你也可以把你這種想法通過寫信的方式告訴單位領導,也許單位會被你的這種真情所打動,即使你能夠回到原單位工作,那也不是恢復勞動合同,而是要重新辦理招錄手續,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在單位的以前工作的年限需要重新計算,雖然現在的工作年限沒有什么價值,但是可以作為在用人單位享受工齡工資、年休假待遇等計算的依據和方式。
如果你給用人單位寫信了,明確表達了你想回原單位工作的意愿,單位領導沒有回復你任何意見,或是明確表示不愿意你回去,那我勸你還是死了這條心比較好,還是另外好好去重新找工作,只要自己有決心,有恒心,有一定的工作經驗和工作能力,要重新找一份工作還是能夠找到的,關鍵是一開始要求不要太高,也不能按照原單位的標準來要求新工作。對于要求恢復和原單位的勞動合同,一般我認為希望不是很大,既然原單位要解除你的勞動合同,說明你存在一定的過錯,如果沒有過錯,但是起碼用人單位不怎么喜歡你,那么在這種情形之下,你再回去還有什么意思呢?再回去你不可能受到重用,沒有了成長的空間,我倒覺得沒有什么留念的價值。還是好好調整心態,準備重新出發吧。
綜上所述,既然原單位已經解除了你的勞動合同,并且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你經濟補償,這說明單位能做的已經做了,要求恢復勞動合同需要雙方有共同的想法才行,僅靠自己的滿腔熱情,是無法達成你的心愿的,還是重振旗鼓,重新另外去找工作吧。當然這可能需要一個過程,但是不要著急,工作總有一天還是會找到的,加油!
這個得看情況:
1.我覺得如果當時是被“領導們”逼走的,現在那些“領導們”不在了,他又想回來,可以接納,這和忠誠無關。
2.如果他是被其他單位的高薪或是其他更好的待遇所吸引的,那就不要再接納了,不利于企業文化建設,不利于企業發展。
3.如果走的人很多,說明這個企業出了問題,企業的制度很不適合,得改企業了。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辭退的員工還能再聘用嗎“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