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退十年以上員工補償標準2024
辭退十年以上員工補償標準2021
公司辭退十年以上員工按照其工作年限每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最高可補償12個月工資。如果是違反勞動合同法辭退員工,則需要按照雙倍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無任何理由,也未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你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過錯情形,可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于《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每工作一年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系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支付你每工作一年一個月經濟補償金,N;如未提前1個月通知你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N 1。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 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對于用人單位需要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肯定是涉及到相關經濟補償的情況,具體賠償標準就是以上這些,另外需要明確的是,如果勞動者存在違法的行為,導致被用人單位辭退的情況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關于“辭退十年以上員工補償標準2021”律師已經為大家講完了,一句話,該硬就硬,該軟就軟!糾纏不是目的,解決問題放眼未來才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