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做訴訟委托代理人
哪些人可以做訴訟委托代理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第四十九條當事人有權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當事人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并可以復制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查閱、復制本案有關材料的范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當事人必須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遵守訴訟秩序,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第五十八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1,公安局在行政訴訟中屬于當事人之一,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但是公安局的負責人或者相關工作人員應當出庭應訴。2,《行政訴訟法》相關規定: 第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起訴權利,對應當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辉V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不能出庭的,應當委托行政機關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 第二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谌粭l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铝腥藛T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ㄒ唬┞蓭?、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ǘ┊斒氯说慕H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在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及其親屬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隨時委托訴訟代理人。
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
受害人的近親屬也有權委托律師為受害人的刑事訴訟代理人。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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