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轉權益法
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轉權益法
成本法可以轉為權益法
權益法一經確定,不可以擅自轉變成成本法
權益法里投資收益和損失要確認,成本法里的收益和損失不作處理
成本法下收到的股利是計入“投資收益”,而權益法下計入“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的
成本法轉權益法,對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調整主要有兩個方面:①比較剩余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與原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負商譽的要進行調整;②剩余股權因對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和其他權益變動的損益調整。而處置的時的固定資產評估增值對以上是沒有影響的。但如果是在2012年被投資單位實現凈利潤時,要對凈利潤進行調整之后才確認損益調整。 要做區別。
編制合并財務報表必須按照權益法進行轉換的原因
(一)采用成本法編制合并報表,母公司容易操縱利潤.由于母公司對子公司實施控制,母公司可根據自身的現金或利潤狀況,決定子公司股利分配,從而以自己喜好的收益水平來報告收益.例如,母公司可以要求子公司只在母公司自己的經營發生虧損或蕭條的年份支付股利.
(二)采用成本法編制合并報表與采用權益法編制合并報表的一個最大差別在于:無法提供數據的驗證功能.我們知道,通過合并報表中的抵銷,合并凈利潤或期末留存收益應與母公司個別報表中的相關指標金額相等.通過這種數據關系,可自動驗證合并報表編制的正確性.而成本法不具備這一特征.
(三)采用成本法編制合并報表,集團的凈利潤均大于母公司個別報表利潤,計算出的集團相關財務指標不真實,投資回報率也易被歪曲.
“采用成本法編制的獨立財務報表具有相關性”(國際會計準則的解釋)。也就是說,采用成本法處理對子公司的投資,著重反映投資所能夠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潤,這是確確實實的現金流入,是會計信息的使用者較為關心的信息,所以采用成本法編制的獨立財務報表的能夠提供一些有價值、有意義的信息。同時,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按權益法進行調整,不僅可以全面反映母公司控制實質的投資權益的變化,而且也便于母子公司相關項目之間的抵消會計處理。通過這樣一種會計處理,可以增加財務報表的綜合信息含量,更有助于會計報表使用者進行分析決策。采用權益法編制合并報表,則可克服上述不足.
因為如果不把成本法調整為權益法,“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還是初始投資成本,而“所有者權益”每年都會隨著被投資單位的經營情況而變化,這樣編合并財務報表時,兩者就沒法抵銷了。所以要把長期股權投資調整到權益法下的結果。至于為什么要抵銷,這是因為“長期股權投資”代表著對被投資單位凈資產享有的份額。對于長期股權投資形成控制的情況,被投資單位被納入到合并范圍,也就是資產、負債都進來了,所以合并報表中“長期股權投資”就沒必要“代表”被投資單位的凈資產了,因此長期股權投資要和所有者權益相互抵銷。不過實務中,不先調整到權益法,而是直接用成本法核算,也是被允許的。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轉權益法“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