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流程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在轉讓股權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申請時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4、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由全體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有限責任公司未就股東轉讓股權召開股東會的或者股東會決議未能由全體股東簽署的,應當提交轉讓股權的股東就股權轉讓事項發給其他股東的書面通知、其他股東的答復意見,其他股東未答復的,須提交擬轉讓股東的說明。
5、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
6、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7、公司章程修正案;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東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9、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所謂股權轉讓,就是公司股東把自己的合法權益轉讓給他人的行為,股權轉讓必須嚴格依照法定的程序,那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流程?針對這個問題下面小編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一、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流程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程序,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即可。
2、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對轉讓股權的數額、價格、程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做出具體規定,使其作為有效的法律文書來約束和規范雙方的行為。股權轉讓合同應當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規定。
3、在轉讓股權過程中,凡涉及國有資產的,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國有資產評估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如對國有資產拍賣、轉讓、企業兼并、出售等,都應進行資產評估。股權轉讓的價格一般不能低于該股權所含凈資產的價值。
4、對于中外合資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的,根據現行中外合資企業法、中外合作企業法的規定,要經中方股東的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并報原審批機關審批同意以后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5、收回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發給新股東出資證明書,對公司股東名冊進行變更登記,注銷原股東名冊,將新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住所地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流程
二、股權轉讓的自由及限制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是股東將其對公司所有之股權轉移給受讓人,由受讓人繼受取得股權而成為公司新股東的法律行為。股權轉讓的法律后果,是股權出讓人喪失一部分股權甚或喪失全部股權以致喪失股東身份,股權受讓人股權份額增加或者成為新的股東。股權自由轉讓是公司法上的一項原則。但股權轉讓往往涉及轉讓人、受讓人、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及公司債權人等諸多主體的利益,為了維持相關主體間的利益平衡,保障交易安全,就不能不對股權轉讓進行必要的規制。因而,股權自由轉讓不是絕對的,其只是一個相對的概念。
與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較,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的可轉讓性程度就要低一些。有限責任公司因人合性、資合性的特點,股東之間的相互信賴與合作是公司業務得以順利開展的重要基礎。因此,對于股權自由轉讓必須以其他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為程序性限制,方能維持公司的穩定,最大限度地維護其他股東的利益。同時,公司章程可以對股權轉讓作出限制性的規定,這種規定相比公司法關于股權轉讓的一般性規定,設定了更為苛刻的條件,是章程制定者為了維護自身及公司利益達成合意的體現。
三、股權轉讓限制的方式
公司法關于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限制,是由強制性規范與任意性規范的結合來實現的。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內部轉讓采取自由主義原則,法律沒有設定強制性的規定。而外部轉讓則受到限制,這種限制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強制性規范:
一是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
二是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如果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三是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的關于”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流程”的相關知識,一般而言,公司內部股權轉讓相對于比較簡單,而向公司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必須先向董事會提起申請,然后經董事會同意的才能轉讓股權。如果你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