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未成年犯罪比例趨勢
2020年未成年犯罪比例趨勢
游戲,還有一些對未成年人影響和不健康的電影,電視劇,是造成未成年人性犯罪的最魁禍首,以前電影電視劇,還提示兒童不宜,可現如今游戲,電視劇電影里有些鏡頭成年人看了都覺得臉紅,而未成年人,對什么都感到好奇,想嘗試,造成現在未成年人的性犯罪!跟玩暴力游戲,看一些兒童不宜的電影,電視劇,有很大關系!!!
感謝邀請!
為什么現在的一些未成年容易犯罪呢?個人感覺三點:
一、法律的“縱容”
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是世界各國通例,只是這種保護的程度不同。我國《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負刑事責任。”也即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人只對自己實施的這八種嚴重犯罪承擔刑事責任,在司法實踐中必須嚴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則,不得突破這一界限。其他犯罪,對于年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年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的處罰輕重程度也不同。其他如未成年人保護法等,也有不少對未成年人起“縱容”作用的條款。不少孩子很小就有“我還小,殺人也不坐牢”的思想,他們并不知道除了不坐牢,犯罪經歷會影響他終身。
我無意否定我國法律對未成年人保護的積極意義,但是確實有必要重新審視它的實際社會效果,并加以完善。
二、“約束性”手段單一
無論大人小孩,其素質都是三六九等的,個性修養參差不齊。不得不說,我們的導向對于孩子的成長過于理想化,手段過于單一化。神化思想教育功能,似乎孩子真地就是一張白紙,家長、老師寫什么就是什么?似乎孩子都是好教育的,世上沒有教育不好的孩子。孩子都可以培養成祖國未來的有用人才。事實上,無論什么時候,人總是有好中差之分的,不可能整齊劃一全是優秀。所以無論好壞,現在全部放在一個教育環境中。好孩子,在普通學校接受義務教育,差孩子也同樣。表現再差,即便違法犯罪也不能開除或責令退學,也不能體罰(本人不主張過度體罰),這就使得孩子和家長沒有任何“后顧之憂”。由于教育手段過于單一,造成了學生和家長缺乏對教育主體的敬畏感,老師的主要精力用在管理上,而不是教學上。有的孩子不僅不把老師放眼里,遇到警察也敢無端怒懟一番。可能這也是校園暴力、“校鬧”事件時有發生的原因之一。改變現狀,個人覺得有必要開辟多樣化、多層次的教育格局,恢復工讀學校、少年管教所之類的機構。分類施教,更有利于提高未成年人的整體素質,有利于提高教師的教學水平,增強學生家長對教育主體的敬畏感。
三、家庭環境造成了孩子易沖動的性格
六十七年代,一個家庭幾個孩子,父母是白天“抓生產”,晚上“促革命”,經常要參加各種學習,“最高指示”傳達不過夜。孩子渴了喝冷水,餓了拔個蘿卜或扒個地瓜衣袖擦擦就啃起來,睏了隨便找個草垛窩就打呼……這種現狀培養了孩子對艱苦生活的忍耐力,獨立的生存能力。而現在的孩子,多為獨生子女,幾個大人關注一個孩子,凍不著,餓不著,稍有不當就可能使孩子養成任性、自私,經不得一點委屈的習慣,從而形成愛沖動的個性。與此同時也有“留守兒童”,隔代教育,與社會脫節等的問題。
總之,解決一些未成年人容易犯罪的問題,既有法律問題,也有教育手段和家庭教育方法問題,需要綜合研究,加以改革。
本人觀點,歡迎文明評論,否則拉黑。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實施的犯罪行為。我國《刑法》第17條規定:
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本來對于未成年人,國家的政策及所制定的法律都是以教育、感化、挽救為主。和成年人犯罪是區分開對待的。
但是,隨著社會的進一步發展,情況有了變化,因為未成年人的成長環境等原因。未成年人雖然年齡未到。但是心智和身體很多已經成熟。甚至有的少年犯就是利用了國家和社會的最大善意作用護身符。少年犯頂格處罰就是無期徒刑。肆無忌憚的進行犯罪活動,甚至有散心病狂的未成年人,就是要趕在成年之前去傷害他想傷害的人。
在許多未成年人心中,犯罪是一件具有美感的事,意味著反抗權威、破壞秩序、掙脫束縛,這種以自由為代價的行為充滿在他們心中有著宣泄的快感!
犯罪沒有成年人與未成年人。只有骯臟的罪犯。
就像韓國電影《蚯蚓》,里面描述的校園暴力,讓人不寒而栗,而最后受害者的父親只能想盡辦法,替自己的女兒報仇,既然法律沒有辦法,那就自己想辦法。看了很讓人心情灰暗。
受害者父親的出發點和認知也很簡單:
法律是不能完全的制裁他們犯下的罪孽。他們未成年,他們死不了。這是對的。如果傷害的不是我的孩子,和我沒有關系,高高掛起就是了,我還會為這個充滿了人性光輝的規定鼓掌,社會要保護未成年孩子,給他們重新做人,改正錯誤的機會,可為什么他們重新來過的代價是我孩子生命和尊嚴!
受害者低賤的成了罪犯的一個踏腳石。等這些問題少年變好了,就是浪子回頭金不換,受害者何其無助和悲哀?更何況,這樣的人渣根本不會懺悔,不會救贖。社會的善意成了他們最大的護身符。法律存在的最大意義是懲罰而不是教育。
更加值得我們深思的是少年犯的產生主要原因卻是成年人對他們的教育缺失。
所以現在的法律在實際定量中,很多法官都注意到了這點,如果少年犯的主觀惡性非常深,可改造性非常差,罪行較大。量刑都會采用最大化的方法,定格進行處罰。這也是與時俱進的一方面。
1月10日,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發布中國“十五”期間青年發展狀況和“十一五”期間青年發展趨勢研究報告。報告指出,“十五”期間青少年犯罪增加68%,未來5年青少年犯罪總量將進一步增加。 報 報告指出,“十五”期間青少年犯罪總體數量呈上升趨勢,未成年人犯罪增長迅猛,其中全國法院判決的青少年罪犯5年間增長12.6%,未成年人犯罪數量增長情況更加突出,5年間上漲68%。由于發育年齡提前和頻繁接受暴力文化影響等原因,近年來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危害社會的行為逐漸增多。 課題組有關負責人分析,“十五”期間,中國青少年人口總量由低谷開始爬升,將進入一個穩步上升期。而目前中國整體犯罪率,包括青少年犯罪率都處于上升狀態,未來5年青少年犯罪總量將進一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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