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房主去世了房屋咋過戶
原房主去世了房屋咋過戶
這種情況一般處理方式:先走繼承再走過戶。 原產權人已去世無法辦理過戶手續,所以需要先把產權辦理或過戶到某人名下 也就是原房主的幾個子女和老伴,到公證處辦理一個繼承公證,建議他們把房本辦到一個人的名下(其他人放棄繼承的權利),這樣辦理過戶的時候只需要這個人,到現場跟您辦理過戶手續就可以了。 按正常繼承,幾個子女及配偶還有她老伴都是可以繼承相應部分的(無遺囑的話),所以都要到場。 另外您心里需要明白
1、前年簽訂的購房協議,由于沒有房本這是期房,2005年國務院就出臺了期房禁止轉讓的規定,您這個協議的效力還有待商榷。對方沒有違約的想法最好,否則會是一個麻煩。
2、您說的當時買房子由子女代簽的購房合同,指的是跟開發商的合同,還是跟您簽訂合同? 跟開發商簽的合同,那只要開發商認可給他們辦房產證就沒有問題。跟您簽的合同,那如果是都簽字了包括他老板,那也就問題不大,如果只有部分,那未簽字的那些子女,別有不同意見。
3、如果去做繼承公證肯定會產生費用,對方是否會和您協商,對方人多,可能在費用分攤上會有不同看法。您可能要有個準備。
4、您可以去咨詢下是否可以直接公證繼承到您名下,問公證處和房管局,這樣如果可行,也許還能省些費用。這只是個想法,沒有辦過,因為您不是他的直系親屬,加上各個地方不一樣。安全起見您需要自行去確定下。 總之現在對方如果沒有違約想法,能夠配合您去辦手續,應該都沒有問題的,不必太擔心。 最后祝順利
謝邀
如果合同是和原房主簽訂,原房主去世了,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其他人要求繼承房屋時,可以去法院訴訟履行合同,拿到法院判決則可以過戶;
1.以前和原房主公證過的話是沒有問題的。可直接拿公證書及房產證和土地證去房屋權屬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即可。(但要辦的是委托公證才可以,其他公證可能還要走司法程序才可以省稅費)2.如果沒有公證的話,(下面的情況必須經得他們子女的同意,但子女都得是成年人)由繼承人繼承后再以出售的形式過戶給你,但是他們的子女需繳納房屋成交價的20%個人所得稅。3.如果子女是未成年人,“自認倒霉”或看他的子女會否“良心發現”了。(此類房產過戶要很多證明材料,比較麻煩,要有心理準備)
二手房原房主去世之后,首先需要核實的一個問題是該房屋產權是否存在其他共有人(如戶主配偶),如果不存在,或者存在但是已在購房合同上簽字確認,那么根據《物權法》規定,房屋產權人有處分自己財產的權利。因此,買方在二手房交易中,與房主及其共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即使房屋所有權人去世,也并不影響合同的效力。房屋產權人死亡后發生繼承,買方可以要求房產共有人及合法繼承人繼續履行合同,協助辦理過戶手續。如果共有人及繼承人不同意辦理過戶手續或者部分人不同意辦理,買方可以提起訴訟,要求繼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完成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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