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租戶欠的物業費由誰承擔
原租戶欠的物業費由誰承擔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物業使用人與業主對物業服務費用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說如果租客拖欠了物業費,也需要由業主本人承擔。
物業管理條例有這方面的規定:一般情況物業誰使用誰承擔物業費的繳納,如果使用人未繳納物業費,那這批費用得由業主承擔。
物業公司完全可以在使用人未交的情況下向業主提出繳納物業費。
這個事,在講,也就是在房屋出租時雙方的商定,商定好了之后寫在合同中,就按這個去辦了。
可能一個地方一個說法的,在一個城市里也是不一樣的。
就說我住的這棟樓房的出租房吧,有一出租房是這樣的,暖氣費由原房東承擔,水,電煤氣,物業費由租房戶承擔,因為沒有電梯,也就不存在電梯費的問題了。
還有一個出租房則是這樣的,原房東什么費用也不承擔了,都是由租房戶承擔的,其實這種方法最后房東的收入基本上都是一樣的,租房者的租房費也基本是一樣的,全部由租房戶承擔的,他的房租費用也就相應的減少了。
也就是說,房屋出租后的物業費,暖氣費,水電煤氣費由誰承擔,沒有固定的模式,都是由雙方商量后來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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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出租人也就是業主向法院起訴租賃戶。物業管理條例第42條規定,意思是租賃合同約定由承租人繳納物業費,承租人拒交的,出租人承擔連帶責任。物業公司向承租人要物業費,而承租人拒絕繳納,物業公司可以向業主也就是出租人收取,我國合同法的法律關系也確定了業主和物業公司是直接的合同法律關系,與承租人是間接的服務與被服務關系,而業主就是出租人與承租人是直接的租賃合同直接法律關系。出租人應當憑房屋租賃合同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承租人的違約行為,要求承租人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是完全站得住腳的,如果物業公司起訴要求履行繳納水電費、物業費的訴訟請求,那么被告一定是業主出租人,承租人最多列為第三人或第二被告,如果租賃合同物業公司沒有備案,物業公司直接起訴業主。
你回復物業,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租戶欠物業費,業主承擔連帶責任,讓物業找業主要錢去。
這個并沒有什么一定之規。不完全絕對。
水電費誰交?水表電表可都是業主的名字。換句話說明天你跑路了。所拖欠得所有水電費,自來水公司供電局不可能找你去催討。你跑也就跑了。屁股只好房東去給你擦。雖然水電都是你用的。
水電費既然應該是誰用誰交。怎么到了物業費就糊涂了那?真糊涂?還是裝糊涂?不光物業費,扯皮的還有采暖費。也是一樣的。還有衛生費。垃圾清運費。太多了吧!
這些誰來付?還是要看合同約定。是否房租包含了這些費用?
你住賓館。跟你要過水電費嗎?是不是因為沒單獨要,你就沒付?白用了?其實沒有。商家再收房費時,已經把所有這些費用都包括進去了。
但民間租房屬于有點盲區。有的經驗匱乏的房東和租客。沒意識到這些費用,初期沒有談到這方面。也為后期留下隱患。
所以該不該付。自己看著辦。如果房子確實很便宜。即使加上物業費,任然低于市場價。甚至你離開后再也找不到這個價格的房子了。那還是好說好了。如果加上物業費,一下高出市場價很多了。不用說,那你肯定會立刻決定搬家走人了。對嗎?
謝謝邀請!
第一種情況:房東與租客之間有正規的房屋租賃合同,那雙方都應當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承租方未按約支付房租,還跑路,屬于違約行為,出租方可以根據合同約定,要求承租方支付所欠房租,損壞的電器的錢,若約定違約金還可以主張違約金。出租人在承租人未按期支付房租且已經過合理催告知的情況下,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關系。如果承租人跑路而無法聯系,承租人仍可以向法院起訴,通過公告可以缺席判決,待判決生效后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種情況:房東與租客沒有租賃合同,而有押金,就拿押金作為補償了。
第三種情況:房東與租客沒有租賃合同,租客跑路了,只能先找人開鎖進去看看房里還有些租客的什么東西,先拍個照,先將他的私人物品存放,如果有電話可發信息通知他,如果電話停機或沒有他的電話就算了吧!
所以,租房要有正規的租賃合同來保護雙方的利益!
物業費是房租以外的費用。一般不包含在租金里。
物業費其實等同水電煤繳費及其它費用一樣,按照房屋的面積大小計算。房子面積越大費用也多。一般都是由居住者支付。
如果是租房子住,租客與房東之間簽署的租賃合同條款有規定:租金未含任何關于房屋所產生的費用。比如,管理費、電話費、網絡費、電視費、水費、電費、煤氣費、以及租賃期間室內設施的維修等雜費,均有承租方承擔支付。
雖然,租賃合同條款是這樣規定,但是房屋的管理費具體由誰支付,主要還是由房東自己來定。
有的房東比較怕麻煩,擔心租客不及時繳納管理費,(管理費在整個房屋費用之中,占的費用比例大,但也要分城市而論),等到租賃合同到期,租客退租房子的時候,拖欠一大筆費用。索性把每個月的管理費包在租金里。把出租房屋的租金相應的上調租高,拉平費用之差。這樣從表面上看,管理費就由房東自己負責支付了。
但是,無論使用怎樣的方式,到最后,還是租客來支付管理費。所謂的“羊毛出在羊身上”。
因此,以租房子住的奮斗者們,你和房東之間的較量不是每個月的管理費由誰支付,而是租房的時候把每月的租金砍到最低。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原租戶欠的物業費由誰承擔“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