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破壞家庭承擔法律責任嗎
現實生活中,有很多婚姻因為第三者的插入而無法維持下去。對于破壞他人婚姻的第三者,我們更多的是道德上的譴責。但是,第三者破壞別人家庭承擔法律責任嗎?下面就由小編為您提供有關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第三者破壞別人家庭承擔法律責任嗎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如果第三者破壞家庭而與任意一方領結婚證,會被認定為重婚罪;如果第三者插足軍人家庭婚姻,可能會被認定為破壞軍婚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條?破壞軍婚罪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奸罪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條?婚姻無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二、婚姻關系中的財產都是共同財產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共有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夫妻一方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財產約定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如果第三者破壞家庭而與任意一方領結婚證,會被認定為重婚罪;如果第三者插足軍人家庭婚姻,可能會被認定為破壞軍婚罪。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提供的有關解答。如果您有與法律有關的問題,歡迎您隨時到進行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