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的概念
有限責任公司的概念
首先說說對象,有限責任是指出資人對其所投資的公司需要承擔的責任,換句話說,就是被投資公司不能償還其債務時,投資人是否需要承擔被投資公司的債務,承擔多少。其次說說含義,有限責任的含義,是指出資人僅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被投資公司承擔責任。換句說說,無論被投資公司虧了多少錢,出資人對被投資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上限,為出資人明確承諾的出資額。超過認繳出資額后,投資人無需承擔(但被投資公司必須承擔)。最后說說價值,出資人承擔有限責任對世界近現代歷史發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它有效保護了投資人的投資積極性,是現代公司制度的核心和基石。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一人公司”、“獨資公司”或“獨股公司”,中國《公司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設立人既非自然人,亦非法人,而是由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有限責任公司,所以將其單獨作為一種特殊類型的有限責任公司。
先說答案: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沒有區別,因為兩者本身說的就是同一個事情,有限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的簡稱。
我國的公司分類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按照法律而言,目前我國的公司,實際僅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類。
1.有限責任公司
一般簡稱為有限公司,指的是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對于這類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有限責任公司不允許發行股票融資,一家企業如果要上市發行股票融資則必須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簡稱為股份公司,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這類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公司可以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籌資,股票可以依法轉讓,法律對公司股東人數只有最低限度,無最高額規定。
現實中初始設立的企業,一般都為有限責任公司,隨著企業的發展壯大,后續在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所以大企業基本上以股份有限公司為主。
無限責任公司
無論有限公司還是股份公司,股東都是以自己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比如一家企業破產時對外欠債得到1個億,股東的出資額僅有1000萬元,那么股東最多承擔的責任也就是1000萬元,這也是為什么不允許公司賬戶的資金隨意轉給股東,不然就會存在抽逃資金的情況)。
那么現實有沒有無限責任公司呢?即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比如公司欠一個億,那股東就要還一個億)。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目前是不允許設立無限責任公司的,不過國家卻允許設立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比如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這些企業不是獨立法人,所以不能成為公司,只能稱之為企業,并且由企業主直接承擔無限的企業責任,其實這種本質上來說就是無限責任公司。
總結
綜上所述:有限責任公司及有限公司是沒有區別的,兩者是同一個性質的企業。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是適應市場經濟社會化大生產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
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中國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我國法定公司有兩種形式: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中國《公司法》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以下為發起人,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
企業集團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中并沒有“集團”一說。只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提法。有的公司進行多元化經營戰略,在多個領域均成立了相應的子公司,這樣,母子公司之間也會因為這種“血緣”關系組成一個企業集團,頗類似于軍隊當中的集團軍。這些就是我們常說的集團公司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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