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死亡賠償誰來領錢
工傷死亡賠償誰來領錢
工亡職工近親屬按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支付;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確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傷死亡賠償金是指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法律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及供養親屬撫恤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及供養親屬撫恤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根據各省安全生產條例,除上述工傷保險待遇外的死亡賠償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工傷死亡,因為賠償金額較大,很少有賠償現金的。一般說來,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死亡賠償款,都會打到死者第一順位繼承人的賬戶上。
題主首先要弄清楚,當事人(題主母親)交通事故后是否已做過勞動能力鑒定?如有,評了幾級?工傷傷殘5至10級,發出鑒定結果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參考下表,解除勞動合同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企業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任何時候離職都可以領取,也可以等到退休時領取,所以不需要現在為了領取補助金而辭職。
【死亡賠償金的分配原則】: 分配主體為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
由于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其內容是對死者家庭整體預期收入的賠償。因此,賠償權利人首先是指與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范圍內的近親屬即第一順序繼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完全不存在時,才開始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據你說的情況,可能不是工傷死亡,因為工亡要求合法有效的勞動關系,而建筑工地的工人很可能是沒有勞動關系的,是包工頭雇傭的,屬于勞務關系,分別說一下可能的賠償吧。1.假如是工亡,賠償如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 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 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2.如果不是工亡,僅僅是雇傭關系下的賠償:喪葬費為受訴地法院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六個月,死亡賠償金按受訴地法院上一年度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人均純收入計算二十年,撫養費的話,按照需要扶養的人的年限計算,每年賠償的扶養費不超過上一年的人均消費性支出。這些數據都在統計局的官網上,一般在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公報里。鑒于事情重大,請你咨詢當地律師,以上回答可能不準確,僅供參考。
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單位未辦理工傷保險,則由單位承擔支付責任。 PS: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 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 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公司應當承擔工傷賠償責任。
你需要證明自己確實為公司提供了勞動,比如工資表、打卡記錄、工友證言、社保記錄、名片、工作記錄等等,如果上述證據全是簽的別人的名字,則需要證明簽字和自己的筆跡一致,或者身份證所有人提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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