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和抵押的區別?
很多人不了解質押是什么,質押也叫質權。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給債權人占有,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該動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得到優先受償的權利。分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可以設定權利質押的有匯票、支票、股票、存款單、提單、倉單等。
質押和抵押的區別?
聽起來質押似乎類似于我們平常所說的抵押,那么質押和抵押到底有什么不一樣呢?下面林律師簡單為大家列出他們之間的幾點不同:
首先就是標的物不同,什么事標的物呢?標的指的是合約雙方之間存在的權利義務關系,標的物指的是交易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的對象,是買賣的合約中所指的實物商品或者資產。抵押的標的物只能是動產和不動產。質押的標的物,通常是動產、權利。例如票據、股票等有價證券都可以質押。所以總體說來質押的標的物更為廣泛一些。
其次就是質押和抵押的方式不同:抵押不轉移標的物的占有,仍由標的物所有權人占有;而質押則相反,出質人必須轉移質物的占有,占有權歸質權人。簡單舉一個例子,如果你拿一套房子作抵押,那這套房子在被抵押期間仍然是你的,你還可以使用,只不過不可以買賣。但是如果你拿你的房子做質押,這一套房子在被拿做質押的開始就不再屬于你了,在質押期間你也不再擁有它的使用權,更不要談買賣權了。
抵押和質押的擔保范圍也有差別,抵押法定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而質押擔保范圍除此之外,還包括質物保管費用,為保管質物,質權人要支付必要的費用。也就是說如果選擇質押那么就需要為自己的質押物品支付一定金額的保管費用,相比于抵押質押的成本可能要高一些。
以上說的基本都是抵押和質押的不同點,那么他們是否存在相同點呢?相同點是什么?
關于他們之間的相同點,抵押和質押都是擔保物權,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質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或者權利移交債權人占有,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動產或者權利折價、拍賣,變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以上就是抵押和質押的相同點和不同點,大家可根據自己的不同需求來酌情考慮兩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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