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跑路員工怎么處理
老板跑路員工怎么處理
對于一些私營企業、民營企業、個體企業來說,倒閉是很正常的,一旦經營者決策失敗或其他的因素影響,都有可能會讓公司倒閉了的。一旦公司倒閉了,對于員工來說不僅僅失去了工作,還擔心工資問題。那么,公司倒閉員工工資怎么辦?
公司倒閉員工工資怎么辦?
最后清償債務。根據與李先生的對話,他們雖然是為該公司工作,可是是老板承攬該公司業務,所以公司的注銷與他們的工資沒有關系,應該由他們的老板支付工資。現在老板見不到人,他們的工資很難得到支付。如果在見到老板的情況下,老板真的無力償還,老板也不會被抓去坐牢。最多就是要寫下欠條,承諾一下還款期限而已。
?
在遇到公司面臨倒閉,或者資不抵債的時候,工人們容易出現恐慌情緒,不僅工作沒有了,可能以前辛苦的工資款也拿不到。所以《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按照此條的法律規定,破產企業的資產首先應該支付工人的工資以及安置問題。
職工可以獲得補償的范圍
根據《企業破產法》勞動者可以得到以下補償:
1、公司欠勞動者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工資一般應當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資金、津貼和補貼,但非勞動報酬性的收入及勞動保護等方面的費用不屬于工資范圍。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資按照企業的職工平均工資計算。醫療與傷殘補助是職工在職期間根據醫療保障制度應當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間因工傷事故所應獲得補助。撫恤費用即職工因工傷亡后其家屬應享受的撫恤金。
2、公司欠勞動者的應當劃入你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用,如果公司資產負債率高,還可以得到其他就當劃入社會統籌賬戶的部分,但從從事破產實務來看,劃入社會統籌賬戶的費用一般得不到(因為社會統籌保險在破產法的清償順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補償金。按照《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具體包括:因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的補償金;克扣、拖延工資應當支付的補償金;因勞動合同終止應當支付的補償金;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支付的補償金。上述補償金應當以法律及行政法規中規定的為限,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支付給勞動者的補償金不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你好,一般來說老板跑路了,公司肯定也就名存實亡。此時維護自己權益肯定需要走法律途徑,也就是勞動仲裁。仲裁可能不代表一定得到補償,但也足以讓公司和法定代表人被法院關注,如果履行不了裁決義務,可以納入老賴。
謝謝邀請,老板跑了,拖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監察大隊投訴;也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如當地勞動仲裁委不立案或勞動者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案示法:
小李于2019年5月進入重慶當地一家餐館工作,工作崗位是廚房幫工,平常的工作就是在該餐館的廚房打雜,給廚師打下手,順便學學炒菜的手藝。雙方未簽訂的勞動合同,該餐館是個體工商戶,辦有營業執照,屬于典型的夫妻店。老板負責炒菜,妻子負責前臺接待、收銀。去年春節,老板為了保證小李過完春節后即時來上班,就扣押小李兩個月工資約7000元未支付。老板向小李承諾,春節后只要小李來上班,7000元工資當場兌現,并向小李派發新年開工紅包。
誰知,疫情的突然到來,重慶市于2020年年初開始進入管控期,餐館等人員大量聚焦的店鋪不允許開業。待管控期結束,小李去餐館上班時發現,餐館已關門大吉,大門上貼著一張餐館轉讓的廣告。小李要求老板支付其拖欠的工資,老板以疫情餐館沒開業,餐館在轉讓,沒有錢支付其工資。
小李無奈之下向當地勞動部門監察大隊投訴,餐館老板在勞動監察大隊陳述中認可用工事實,但不認可拖欠小李工資的事實。小李只好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解除雙方的勞動關系;要求該餐館老板向其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未發放部分28000元;拖欠工資7000元;經濟補償金3500元。經過庭審、舉證質證、雙方辯論。仲裁庭認為,雙方的勞動關系成立,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及餐館老板拖欠小李的兩個月工資的事實屬實。仲裁委依法裁定:解除雙方的勞動關系,餐館老板向小李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未發放部分28000元;拖欠工資7000元;經濟補償金3500元。
朱律師認為:
根據我國《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同時《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7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朱律師建議:
用工單位應依法根據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否則,則涉嫌違反上述法律規定,需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及后果。
做為員工,工資每個月定時發,該交的社保,醫保都幫你準時交,如果老板真有一天跑路了,最多也就欠你一個月工資而已。對于這樣的情況,你就找勞動機構,或者報警登記一下情況,然后立馬開始找新的工作,開始到新單位上班,別把太多的時間與精力放在所謂的維權之上,這不值也不合算。
老板為什么要跑?大概率是經營不善,最后卷款逃跑。在這樣的情況下,老板欠的錢可多了,欠銀行的,欠房東的,欠供應商的,欠的肯定是一屁股債。但凡能經營的好,能有錢賺,那個老板會跑路呢?所以這樣的情況下,老板大概率是沒錢,即便是你成功維權,付出的時間精力都遠遠大于你最后拿到的那點點錢。
老板跑路了,當然老板責任更大。但公司沒有做好,全體職工都有責任。公司都被你們這幫員工給混夸了,還好意思說維權。哈哈,開個玩笑。
【沈理職談】給你建議:其實這個情況現實中并不好要回來工資,相關部門頂多是給你登記一下情況,結果都是未知,但是想一些辦法給你吧:
第一、有沒有勞動合同,有沒有證明你在這工作的材料。
看你的描述,你們這個私營老板估計也是不靠譜。那么你手里邊是否有勞動合同,如果有的話,這事依靠程序啦。如果沒有的話,你看看平常給你們發工資是不是公司打卡的,打出來流水,證明事實存在勞動關系。如果是發現金的,那么有沒有一些郵件、工牌、或者工友等其他能夠證明事實勞動關系的材料。
第二、去當地勞動部門仲裁。
帶著我說的這些材料去當地勞動部門仲裁,也就是告他。勞動部門畢竟代表官方,還是有作用的,最起碼會去查封他的公司,會清理資產,結算的。這個事是肯定的。
第三、和你的同事一起做這些事,不要單打獨斗。
聯合你的同事一起去做相關的事情,說服力高,也相互有個幫助。到時候眾口一詞的情況下,也會給相關部門壓力的。接近年底,維穩為主啊。
第四、必要的時候可以請求媒體。
按你的情況,應該也是小公司。如果必要的時候請媒體曝光這個老賴,讓他在行業內無法生存。正常情況下,你申請仲裁了,如果執行的話,沒多少錢的話,都差不多了。、
第五、找到他的身份信息,能找到他家的。
老板跑路了,說明公司所有員工都是受害者,你看看你們財務、行政那里有沒有老板的身份證信息,知道他家在哪里吧。剩下的不多說了,一定要合規,一定要穩妥。不要做過激的事情,可以粘著他過年是沒事的。
①老板跑路,公司主體可能依然存在,仍然可以向勞動仲裁委提起仲裁,或者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②核實公司法定代表人與股東是否是一致的,如果公司股東未實繳出資,仍然可以想辦法讓股東承擔一定的責任。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弄清楚這個題目中的法律關系,一是“老板”,這個老板我認為有兩種,一種是正式工商登記的法定代表人,出現在公司,實際控制公司的人。這種情況的話,一般勞動者和公司會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就算老板跑了,還有公司在,公司短時間內不可能注銷的,公司是否有資產,勞動者依據《勞動法》相關規定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提出舉報,且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勞動部門理應責令企業限期支付,過期不付的應支付50%至100%的經濟賠償,另外員工解除合同的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也就是說不管老板跑沒跑,可以起訴公司。二是,老板是包工頭,勞動者未簽訂勞動合同,只是根據工作量支付工資,如果是農民工的話,就更有利了,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對違反規定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逾期不支付的,向勞動者加付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賠償金;涉嫌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也就是說,拒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已經入刑,更增加了威懾力。老板跑路,公安立案之后,自會有公安機關去找他,所以,建議遇到這種情況大的朋友,一定要及時合法維護自己的利益。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老板跑路員工怎么處理“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