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全保包括哪些
汽車全保包括哪些
般來說,汽車全保包括交強險以及商業險兩部分。其中商業險又包括四項基本險險種,此外還有多項附加險,附加險不能獨立投保,必須依附相應的基本險。此外,各個險種所保障的范圍彼此有交集,可又大不相同,所以,在選購車險前一定要認真閱讀相關條款,明晰權責范圍。汽車全保包括的基本險為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全車盜搶險以及車上人員責任險四種。其中車損險用來保障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員在駕駛保險車輛時發生保險事故,造成保險車輛受損的損失;第三者責任險用來賠償因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的情況;盜搶險的保險責任是針對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造成的車輛損失以及在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期間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而車上人員責任險則是負責賠償保險車輛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車人員傷亡。汽車全保包括的附加險為玻璃單獨破碎險、車身劃痕損失險以及不計免賠責任險等等。玻璃單獨破碎險負責賠償保險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本車玻璃單獨破碎的損失;車身劃痕損失險的保障責任是“他人惡意行為造成保險車輛車身人為劃痕”;而投保了不計免賠責任險的車主,則能把本應由自己負責的5%到20%的賠償責任再轉嫁給保險公司。
對于新車主來說,一般意義上的“全險”主要包含:交強險、車輛損失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三者險)、全車盜搶險、車身劃痕險、車上人員責任險、玻璃單獨破碎險、自燃損失險及不計免賠險等。其中車損險、三責險、盜搶險和車上人員責任險屬于基本險,其它險種屬于附加險,此外的交強險是強制性險種,機動車必須購買才能夠上路行駛、年檢、年審,且在發生第三者損失需要理賠時、必須先賠付交強險再賠付商業三者險。
一般來說大家認可的全險指: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保險+不計免賠+車上人員險等這幾項,有條件還可以附加盜搶險、玻璃險、車身劃痕險、自燃險等。但是無論你買再多的保險,也不可能做到什么損失保險公司都會賠的。
拓展知識:
“全險”并非全能賠,隨著保險意識的增強,許多車主愿意多花錢投一份“全險”,目的就在于一旦發生各類事故,可以順理成章地從保險公司得到全額賠償。但事實卻并非如此。
如一位投保了機動車保險全險的私家車主,將車停放在樓下時,樓上掉落的雜物把車頂窗砸壞,他認為既然買了全險,自然全部損失都得由保險公司賠償。沒想到,前去索賠卻遇到了麻煩,保險公司依據車損險條款的規定,告知車主需提供當地公安部門開具的有關事故原因的證明,且車主作為被保險人,也要承擔一定比例的免賠額。
車主對保險公司的處理意見不服,隨即找了律師咨詢,后者認真研究保險條款后,告訴他此條款屬于列明式條款,當出現上述事故造成車輛損失后,車主若想得到賠償,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否則就不能賠償,保險公司的做法依法合規,無可非議。最終,車主聽從了律師的勸告,及時到派出所開具事故原因證明,順利地辦妥了理賠。
全險也不是什么都管,一般有 (1)主險 a.車輛損失險: b.第三者責任險(交強險)。 (2)附加險 a.全車盜搶險: b.車上責任險: c.車載貨物掉落責任險: d.風擋玻璃單獨破碎險: e.車輛停駛損失險: f.白燃損失險: g.新增加設備損失險: h.不計免賠特約險。 汽車保險各險種分別承擔責任有: (1)車輛損失險: 負責由于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險車輛自身損失的賠償責任。 (2)第三者責任險: 負責保險車輛在使用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即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毀的賠償責任。 (3)全車盜搶險: 負責保險車輛因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造成車輛的全部損失,以及期間由于車輛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所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4)車上責任險: 負責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造成車上人員的人身傷亡和車上所載貨物的直接損毀的賠償責任。 (5)車載貨物掉落責任險: 承擔保險車輛在使用過程中,所載貨物從車上掉下來造成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毀而產生的賠償責任。 (6)風擋玻璃單獨破碎險: 承擔保險車輛在停放或使用過程中,其他部分沒有損壞,僅風擋玻璃單獨破碎損失的賠償責任。 (7)車輛停駛損失險: 車輛發生車輛損失險范圍內的保險事故,造成車身損毀,致使車輛停駛而產生的損失,保險公司按規定進行賠償。 (8)自燃損失險: 車輛因電路、線路、供油系統發生故障以及因運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燒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這些損失由本險種負責賠償。 (9)新增加設備損失險: 車輛發生車輛損失險范圍內的保險事故,造成車上新增設備的直接損毀,由保險公司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未投保本險種,新增加的設備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10)不計免賠特約險: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汽車全保包括哪些“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