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甥掛靠舅舅戶口上學
外甥掛靠舅舅戶口上學
只要你舅媽同意就可以
能提出這種問題的一般有以下特點:1.自私;2.無知;3.貪婪;4.無情。
法律規定姐姐和她子女的戶口可以放在娘家,這說明對娘家是沒有影響的。唯一有影響的是符合前面那些特點的兄弟(特別是兄弟的配偶)的心態,因為這種人都是一心想著獨占財產的。
一,關于孩子上學: 1,戶口在舅舅家的,影響孩子上學(孩子的學籍就在舅舅家的學區); 2,孩子一般遵從就近入學的原則,戶口在里里,學籍和學區就在哪里; 3,如果需要去另一個學區就讀的,需要對方同意接收的情況下,進行轉學籍或者借讀。
二,怎么把戶口遷到父母名下: 可以進行戶口親屬投靠: 1,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 2,接收單位證明; 3,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 4,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 5,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可以,孩子上學分學區,學區的判斷以戶口為準,孩子落戶到哪個戶口上,就能按戶口所在學區入學
估計比較難,如果她媽媽是結婚沒遷走的話,然后孩子戶口也在的話,也許有希望,就把結婚說成是入贅之類離異的話,戶口掛靠兄弟家里,應該是比較難,具體看當地的拆遷政策分紅那些都是小事,還是要看能不能拆遷。如果不能拆遷,那就遷到你家,能分紅多少是有點用。
不可以的,只有直系親屬才能互相投靠,以江蘇省為例: 根據《江蘇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九十八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被投靠人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經被投靠人和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的,公民可以申請投靠遷移: (一)父母與子女(包括女婿和兒媳)之間相互投靠的; (二)投靠配偶的;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之間相互投靠的; (四)設區的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屬上述第(二)項情形,被投靠人無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的,被投靠人戶口所在的合法穩定住所應為其直系親屬所有。 符合上述投靠情形的,投靠人可以在被投靠人戶口登記地的合法穩定住所落戶,也可以在被投靠人其他合法穩定住所落戶,不受被投靠人戶口登記地限制。
使用權房子沒有所有權,不能用于繼承。
即使是所有權的房子,外甥一般也不能繼承舅舅的遺產,除非舅舅留下遺囑讓外甥繼承,外甥才能繼承舅舅的遺產。
舅舅的遺囑,有遺囑或遺贈協議或遺囑或遺贈協議處理,沒有遺囑或遺贈協議的,應當由舅舅的妻子、子女、父母繼承,如果以上人員都沒有,應當由第二順序繼承人即舅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外甥既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也不是第二順序繼承人,沒有遺囑時沒有對舅舅遺產的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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