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購房和商品房的區別
回購房和商品房的區別
商品房可以自由買賣交易,保障性住房是政府為了解決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難推出的一種特殊的商品房,買保障性住房需要達到準入條件,到街道申請,經三級公示合格后備案,等待搖號,搖上號后才有資格購買。保障性住房主要分為: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公租房。
所謂“回購房”,是指房產商在樓盤銷售時,承諾按一定的收益率給予購房者回報,并在一段時間后按約定的價格回購房產。
由于回購房是個比較保險的房產項目,一些手頭有足夠資金的者都打著購買政府回購房的算盤.
購買政府回購房需要哪些資
繪制權證:對申請人申請的房地產,經過審查確認可以頒發產權證后,應及時轉入制權證階段。這個階段的主要工作是繪制應頒發的產權證件。
勘丈繪圖:它是對已申請產權登記的房地產逐戶、逐處進行實地勘察,查清房地現狀,丈量計算面積,核實墻體歸屬,補測或修測房屋分幅平面圖,繪制分丘平面圖,為產權全面審查和制圖發證提供依據。
登記收件:登記收件表示主管機關接受產權人主張權利的申請。
產權登記的首要程序就是登記收件。因此,產權人必須填寫申請書,并交驗有關證明、證件; 經審查符合登記條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請書,收存需要進一步審查的有關證明、證件。
其實主要是拆遷的問題,政府回購的住房拆遷時按固定給予拆遷,商品房則要雙方同意
安置房是政府讓你住到哪兒,你就得住到哪?但是價格相對的便宜一些,商品房就是你想住哪兒就買哪兒,價格比安置房要貴千元左右,有錢就這么任性啊。商品房是可以買賣的,安置房還有兩種,一種是經濟適用房,是不可以轉讓和買賣的,另一種是限價房,價格介于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之間,但是,要五年以后或者八年以后才能買賣
開發商回購有很多原因,很多時候是因為拆遷戶手里有多出的房屋,但是因為拆遷的周期很長,前后又會分批拆遷,所以開發商為了騰挪資金,或者調整分配方案,對已經分出去的房屋在拆遷戶自愿的前提下再購買回來。拆遷戶這時候沒有剛性的居住需要,也愿意把房子賣給開發商。
具體房屋性質主要看:
1.要看拆遷是什么性質
如果是政府征收拆遷,一般是因為公共利益的需要,比如保障性安居工程、舊城區改造、棚戶區改造、新農村建設等等,這類安置房各地大都有交易限制,在房產證辦理之后三到五年內無法交易。
比如上海是規定取得房地產權證(小產證)滿3年的動遷安置房可以轉讓、出租。或者大產證滿3年后,且被動遷居民家庭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滿3年的可以轉讓、出租。
如果是協議拆遷,就是開發商與拆遷戶協商拆遷,房屋性質與一般的商品房沒有區別,也沒有限制。
2.要看開發商把這房子買回來以后怎么處理。
這部分參照一般商品房的規定就行了,不管開發商通過什么方式,出讓也好劃撥也好,對于買房者來說,最終就看是不是五證齊全。
這五證分別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如果缺少許可證,尤其是預售許可證,說明開發商在審批手續上有缺陷,想買的話就需要考量風險了。
還是有區別的。回遷一般來說是回到原地址,但房屋性質往往不會是商品房,或者是有交易限制的房子。回購一般經過貨幣安置的人,又按市場價購買了那里建的房子,房屋性質肯定是商品房,可以隨時再次正常上市的那種。這2種房都不建議買。居住環境因為人的因素,比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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