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與公民的區別
公眾與公民的區別
謝邀回答:
公民和居民的區別按我個人想法說來不知是否合理或合法,。
公民,應該屬于國籍的統稱,凡屬出生于中國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他,她們包括本人都屬于中國的公民。
居民,在十年前有居民與農民這一說,以就是說原來長期生活在城市或某個單位,戶口跟隨父親或母親落戶在某個城市或某個單位或居住在城市里某個小區,吃商品糧的人就稱之為居民人口,長期生活在農村耕種田地之人就叫農業戶口。
但由于更換第二代身份證后現在就是不管真居民或是農民都統稱為居民,《居民身份證》。
回答得不太祥細,敬請諒解。
回答完畢
1、定義區別:
人民,更多意義上是一個政治上的概念,即一國成員之中,對某個政黨的理念表示認同并擁戴,那么該部份成員即為該政黨之“人民”。
公民,是相對國家而言,即每一個自然人,自他出生在某一國之日起,就取得的作為該國成員的資格,這個資格也叫國藉。
2、性質區別:
人民是一個政治概念,公民是一個法律概念。
3、范圍區別:
人民是個集體概念,是眾多人的集合體,任何個人都不能稱為人民,而公民或國民則可用稱于單個人。
擴展資料
人民與公民、國民是不同的概念,雖然它們都反映了一定社會關系和人們在國家中的地位,但兩者有明顯的區別:
1、人民是個政治的概念
人民是個政治概念,具有一定的階級內容和歷史內容,是相對敵人而言的,它反映了一定社會的政治關系。而公民或國民是個法律概念,指具有一國國籍、并根據該國憲法和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它反映一定的法律關系。
2、起推動作用的大多數
人民指對社會發展起推動作用的大多數人,而公民或國民指一國中所有具有該國國籍的人,不以其是否起進步作用為標志。
3、人民是眾多的集合體
人民是個集體概念,是眾多人的集合體,任何個人都不能稱為人民,而公民或國民則可用稱于單個人。
1949年10月1日開國大典。毛主席向全世界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中國人民占起來了。毛主席第一次喊出,人民萬歲這句口號。
“人民”這個詞正式躍入人們的眼簾。”人民”意味著什么?就是從你出生那天起,你就是有職業的人。
中國有兩大基層產業,工人和農民。如果我們沒有取得其他職稱,我們還可以去當工人和農民,每個人都有飯碗。
隨著社會向公民化過度,公民就意味著你只有國籍,沒有職業。
你生下來,什么都不是,一切要靠你自己去創造。當農民沒有土地,當工人沒有崗位。給資本家干活叫勞筋,給種糧大戶打工叫扛活的。
職業,只有你自己努力才能得到。如果沒有能力得到認何職業,那就只有淪力社會乞丐了,這就是公民。謝謝。
(1)公共行政具有國家的屬性,是國家以公共利益代表的身份進行的;而一般的管理國外稱之為“私行政”則不具國家性和公共性。 (2)從管理的目的看,公共行政管理是為了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這種利益從本質看是統治階級的整體利益,在社會主義國家則為廣大人民群眾的共同利益,而一般管理的直接目的則是為了公民、法人或者某個社會組織某種權益的實現。 (3)從管理手段看,公共行政管理是一種具有國家強制力的管理活動,而一般管理則不可能有這種管理手段。 (4) 公共行政管理是由國家行政機關依法進行的,因而這種管理既區別于一般管理,也區別于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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