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一般是多少年
無期徒刑是嚴厲程度僅次于死刑的刑罰,通常大家對于“無期徒刑”的理解就是字面意思,即無期限的關押刑罰。但其實不然,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人,是有機會在獄中申請減刑的,可以通過一次次的減刑來降低處罰。但無期徒刑是有最低服刑年限的,那么無期徒刑一般是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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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無期徒刑一般是多少年
我國《刑法》第78條規定,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刑。
同時規定,判處無期徒刑的,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所以,按照法律規定,被判處無期徒刑的人員,最少服刑期限是13年。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八條 【減刑條件與限度】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無期徒刑的適用情形
被判無期徒刑的罪犯,都是罪行十分嚴重、民憤較大、社會危害性特別大的犯罪分子,為維護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秩序,保護國家、集體、公民個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刑法給予這類犯罪分子以剝奪終身自由和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是有必要的、行之有效的。如八二年、八三年開展的從重、從快、從嚴的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活動,奠定了改革開放的良好社會秩序,當然,這是特定歷史時期的特殊手段,但依法從嚴處置各類嚴重刑事犯罪,仍然是刑法打擊犯罪的有效手法之一。
無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宣判之日起計算,判決宣判前先行羈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后,執行有期徒刑,先行羈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被判無期徒刑的罪犯,依法押送監獄執行刑期,接受教育改造,有勞動能力的,同時強制參加勞動,接受勞動改造。
無期徒刑的一般適用情形:
1、依法由人民法院判決的,犯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罪和其他嚴重刑事犯罪分子的無期徒刑。如輪奸婦女,依法判處無期徒刑;
2、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緩期執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減為無期徒刑。
以上就是律師帶來的,關于“無期徒刑一般是多少年”的解答。在司法實踐中,對于犯罪分子進行判罰處理后,如果在服刑的過程中存在重大的立功情況的,那么是可以有效的減少其服刑的年限的,但法律上也有減刑的具體規定,不得超出規定的標準來進行減刑處理,具體情況下應當由司法機關來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