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違章建筑歸哪里管
農村違章建筑歸哪里管
違章建筑,由當地城市管理部門或規劃部門管理,如果有證據可以向這兩個部門舉報查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未經批準擅自施工的,責令改正,對不符合開工條件的責令停止施工,可以處以罰款。 根據《城市違建房的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對妨礙公共安全和交通的違章建房,由區(縣)人民政府組織規劃管理部門、公安部門等按下列程序予以拆除:
1、規劃管理部門依職權調查取證,查清違章建房的事實;
2、規劃管理部門向當事人發出限期自行拆除違章建房的決定書。其中對成片違章建房,先由區(縣)人民政府發出統一整治的通告。當事人對決定書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3、當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違章建房的,由區(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強制拆除。 擴展資料: 舉報違章建房所需要的資料: 根據《城市違建房的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證明違章搭建、違章建房的證據: 1、舉報或要求整治違章搭建、違章建房的信件或陳述筆錄。 2、對違章搭建、違章建房的查勘筆錄、照片或錄像等。 3、詢問相鄰人及其他人的調查筆錄。
4、違章搭建、違章建房的行為人的陳述筆錄。
5、違章搭建、違章建房的其他證據。
這位朋友你好,在村里有違章建筑有哪個部門管?在村里可耕地建違章建筑,是違法行為,也是改變了可耕地的性質,發現違章建筑可以向當地的土地部門和城管局舉報,違章建筑也就是歸城市管理局管。
在村里集體土地建房是不允許的,第一是沒有任何審批手續,更是改變了可耕地的使用性質,必須是要拆除掉,恢復原來耕種。如果正在施工,城管執法大隊會到現場,暫扣施工工具,驅散施工人員,開具限期拆除通知單。
在限期內,違章建筑單位或者個人,必須進行拆遷,把現場清理干凈,恢復原來的耕種狀態,不影響耕種。如果在限期內自己不拆除?城管執法大隊會組織機械,人員進行強制拆除。
所以說任何人在沒有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都不能在村里可耕地建房或者工業用房,你就是存在僥幸心理建好,也會給你強制拆除,自己的所有損失自己承擔。村里有違章建筑是歸城管執法大隊管理,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也歡迎關注我的號,了解更多的三農信息。
農村的違建由鄉鎮人民政府來查處。 據《北京市禁止違法建設若干規定》第十五條 鄉鎮人民政府發現正在建設的鄉村違法建設后,應當立即書面責令停止建設,當事人不停止建設的,可以查封施工現場。 據《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違章建筑的認定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的,現實情況中一般是由住建部門和市政管理部門負責的。具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如下:
1、第七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 第八十三條 依照本法規定,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對繼續施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制止。擴展資料:違章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準,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筑; (4)臨時建筑建設后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
《城市規劃法》第四十條:“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件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沒收違法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影響城市規劃,尚可改正措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罰款。”
農村違章建筑可以被分為以下兩種:
一是農民未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無宅基地使用證)而修建的住房,如農民超出宅基地范圍擴建的住房或新建的住房;
二是在自己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的土地上建造違章住房(無村鎮房屋產權證),即雖有利用該住房占有范圍內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權利,但未經取得建筑、規劃許可而擅自建房,如農民將分配的宅基地集中來建住宅小區,但卻缺少政府相關部門的規劃許可。應由當地城建局或者土地局管理。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農村違章建筑歸哪里管“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