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有外債的婚后咋辦
結婚儀式上,“無論富貴貧窮,無論健康疾病,無論人生的順境逆境,在對方最需要你的時候,你能不離不棄終身不離開直到永遠嗎…..”夫妻二人應當同甘共甘苦,但是對于婚前有外債的一方來說,婚后咋辦?是該坦誠相待還是要隱瞞呢?
首先,小編在這里告訴各位既然已經是夫妻,那么對于款項問題還應當坦誠,若經濟允許可以一起還款,如果不想的話也沒關系。當然,為了保險,也可以夫妻之間簽一個債務協議約定,即我們常說的婚前協議。
婚前協議
女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自由戀愛,依據《婚姻法》的規定結為夫妻,為明確婚姻生活安排方式,雙方婚前及婚后財產的歸屬,債權債務的享有與承擔,以及其他與財產權益相關的權利歸屬及責任承擔,經雙方平等協商,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一、財產協議
1、婚前財產
(1)雙方婚前名下的財產仍歸各自所有,不因結婚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婚前財產在婚姻存續期間產生的收益,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2、婚后財產
(1)雙方婚后的財產歸屬依《婚姻法》及司法解釋的規定確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處置權。因日常生活需要而管理或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2)對共同財產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進行的重要處分,涉及金額超過人民幣壹萬元的,遇有分歧應以平等協商方式取得一致,并經雙方書面同意方可處分。無法取得一致意見的,應擱置爭議,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處分。
(3)擅自處分共同財產所產生的債務,由作出決定方承擔;離婚時,此項債務作為作出決定方的個人債務,不得用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3、債權債務的享有與承擔
(1)婚前各方名下的債權、債務歸各方享有與承擔。
(2)婚后因婚姻生活產生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但因個人工作、教育和其他事項產生的債務不在此列,應各自承擔。
(3)婚后因各方名下的投資,不論所得是否用于婚姻生活,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均由各自承擔。
(4)一方單獨舉債,事后由夫妻另一方追認的,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4、共同生活費用
(1)為保障共同生活的順利進行,應付日常開支及其他必要花費,雙方同意以公平、平等的原則承擔費用,一方經濟確有困難時,另一方應在能力允許的范圍內予以扶助。
(2)屬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由雙方共同承擔,在夫妻共同財產不足時,雙方均有義務從各自財產中支付,但事后有權從夫妻共同財產中補回。
(3)贍養雙方父母及親友禮節性經濟往來的費用,應優先從夫妻共同財產中支付。
5、身體健康狀況、婚姻狀況承諾
(1)雙方婚前身體健康,無重大疾病,無法律規定禁止結婚的疾病。
(2)一方在患有重大疾病,或久治不愈的疾病期間,另一方不得提出離婚。
(3)雙方婚前均從未與他人登記結婚。
6、補充內容
(1)雙方各自的婚前財產及婚后符合《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款情形的一方財產,自婚姻登記之日起,在婚姻連續存續滿二十周年后,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2)因一方過錯導致男女雙方離婚時,過錯方不得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只能拿回屬于自己的婚前財產。
二、生活協議
1.雙方在婚姻中享有完整的自由,均可與他人發生和發展性、情感、生活和其他任何類型的親密關系,并不得因此被視為有過錯。任何一方均不得以此為由,提出離婚、主張離婚過錯賠償或其他類型的賠償。
2.雙方絕對平等,絕對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應當互相尊重和忠實,在情感關系的問題上永不欺瞞或說謊。
3.雙方承認生育權為女方單獨享有,承諾婚后不生育孩子。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決定生育、主張對方侵犯自身生育權,或以對方不生育的決定主張情感破裂,請求離婚。一方與他人生育的子女,不得以夫妻共同財產撫養。
4.雙方均不承認同居權和同居義務,但遺棄的情形除外。雙方在婚內享有獨立的性自主權,對婚內強奸擁有要求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權利。
5.雙方應以平等、公平的方式共同承擔家務勞動。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的工作和生活選擇,如出現接受教育、工作調動等原因,一方需要離開家庭所在地時,應當提前與另一方協商,另一方應當給予實際行為上的幫助與支持。
6.在雙方離婚時,過錯方承諾單獨給付對方一次性補償人民幣__________元。
三、其他協議
1. 協議中未約定的事項,或需對協議進行補充或變更時,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視為雙方享有平等權利和義務。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訴。
3.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成立,自雙方辦理完畢結婚登記手續后生效,有效期兩年。
4.協議到期前三個月,雙方變更協議內容,需進行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后,以書面形式重新訂立協議。如雙方均未提出異議,經雙方簽字后有效期順延兩年,以后每兩年,雙方均需重新協商或簽字順延有效期。
5.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女方: (簽字) 男方: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一份婚前協議,因此對于擔心對方是在婚前有外債的情況,完全可以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簽署這份協議,確保日后的生活可以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