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無諒解書判多久
一般來說,交通事故造成重傷的,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而交通肇事罪如果沒有得到被害人諒解,法院會怎樣判呢?那么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這方面的知識點。
一、撞死人無諒解書判多久
一般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被告人取得諒解書的,屬于法定的從輕情節,法院在量刑時可以從輕處罰,如果沒有諒解書的,則應根據其他的量刑情節及刑法規定來進行量刑。
而如果是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一般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屬于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則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屬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則應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1、交通肇事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
2、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的安全。
3、交通肇事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這種過失是指行為人對自己的違章行為可能造成的后果而言。
4、交通肇事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在交通運輸活動中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三、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應當立案追究。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追究刑事責任。交通肇事案件立案與否,一是要分清事故責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具體標準。如果行為人只有違章行為,并未造成嚴重后果,則不構成犯罪,無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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