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最快要多久
我起訴離婚到判離,才用了不到一個月,一次就判了。
起訴離婚的原因是對方死活不同意,其實不同意不是因為多么愛對方,而是故意拖著,好少出錢甚至不出錢。你明白這個道理,就好辦了,是為了快刀斬亂麻呢?還是為了幾個錢拖著。
我離婚是因為家暴,九年婚姻,不愿意被他打死,所以起訴離婚。對方不離,我說我凈身出戶,除了帶走孩子,什么也不要,至于孩子的撫養費么,你隨便,給與不給,給多少,你隨意。我這么一說,他立刻同意了。
鬧清對方怎么想的,鬧清自己要什么,跟律師法官真誠表達出來,一審就能判離。不會超過一個月。
離婚訴訟程序是,訴前調解一個月,一審簡易程序三個月,一審普通程序六個月。如果能夠調解,一般一個月內可以結束。如果不能調解,最快需要四個月左右。
起訴離婚都是一方不愿意離婚,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首次只要一方不同意離婚都不會判離,二次起訴如果沒有達到法定的條件也不會判離婚,正常來說一般最快要一年時間,慢了就不好說了三五年,十年八年的也有。
起訴離婚最快要多長時間,這個真沒有準確的數了。因為時間的長短取決于受理法院的案件積壓量,雙方的爭議問題是否多,長的可能會拖很長,短的話可能一個月左右就能解決問題。
最快的速度是半天。雙方一起到法院——立案后當即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簽收(送達)法院的調解書——離成?。ㄟ@些是理論上的最快速度)一般情況對以上各段所耗時間如下:一方到法院起訴離婚(一般可以當即立案繳費,民訴法規定的是“7天內”)——法院收下案件受理費(立案)在5天內通知對方(被告)來領起訴狀(所以留下對方的聯系方式有助于加快法院送達對方的效率)——給被告15天答辯期——15天后根據法庭工作時間(法庭也不是每天都有空辦你這個案子)安排具體開庭時間(提前三天通知雙方)——按期開庭(庭審中有調解程序,雙方達成調解可以當即發給調解書)——調解不成的根據查明案件事實決定再次開庭或下判決書。通過這些你可估計一翻離婚所耗時間。最長時間如下:簡易程序(一個法院辦理),從立案收費到下決定書最長時間三個月。普通程序(三個人辦理,法官加陪審員),從立案收費到下決定書最長時間六個月。特殊情況延長就不算了。
1、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后,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當天就可以辦好。
2、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若無大的爭議,則適用簡易程序,一般在3個月左右審完,若案件較復雜,則轉為普通程序,則是6個月左右審完。
《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第一次起訴離婚,若起訴方沒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賭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該類證據,法院一般也會判決離婚,若沒有此類證據,法院不會判決離婚,起訴方只能在一審判決生效后6個月之后再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要有第一次起訴的判決書及要蓋生效章,生效后6個月才能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