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有效期多長時間
借條有效期多長時間
借條一般是由借款人書寫出具給債權人的借款依據。借條本身沒有有效期限制,即永久有效。一般我們常說的借條的有效期,其實就是借條的訴訟時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規定:
可見,借條的有效期要看借條的具體內容。寫明還款時間的,則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算三年。未寫明還款時間的,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債務人也可以隨時向債權人還款。訴訟時效從出借人要求還款之日起算三年。此外,借條屬于債務糾紛,只要債權人有證據表明在訴訟時效期間內主張過權利,訴訟時效便重新計算,但是訴訟時效最長不超過20年。
借條怎么寫才是合法的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要同時用阿拉伯數字和中文大寫,如“人民幣10萬元(拾萬元)”,防止持有借條的人篡改;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最好精確到日;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但不是必須的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8、如果金額較大,可以請第三方見證,并簽名。
借條快到期了怎么辦
借條或者欠條快過期了,但債務人還沒有還款,那這時債務人只能眼睜睜地等著訴訟時效經過而沒有絲毫辦法嗎?
事實上,法律也賦予了債權人補救的權利,那就是切斷訴訟時效,也即訴訟時效中斷。
這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可能由于某事由,導致已經過去的時效期間統歸無效,待時效中斷的事由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起算。
一般而言,訴訟期間中斷的法定事由包括:
1 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2 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3 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4 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如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
申請仲裁、申請支付令、申請破產、申請破產債務權、為主張權利而申請宣告義務人失蹤或死亡、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臨時禁令等訴前措施、申請強制執行等皆應認定為與提起訴訟具有同等效力的情形。
關于“借條有效期多長時間”大鵬律師已經為大家講完了,總結而言,當債權人以口頭方式、書面通知方式或者提起訴訟等方式要求債務人返還,或者債務人主動承諾返還時,訴訟時效就會中斷,借條和欠條的“有效期”也會重新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