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詐騙一般追不回來嗎
在網上被詐騙的例子數不勝數,一不留神就有可能讓自己辛苦存下的錢化為烏有。如果自己的財產被騙取了就要及時報案,那報案后網絡詐騙犯能抓到嗎?網絡詐騙一般追不回來嗎?
1.什么是網絡詐騙?
網絡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互聯網采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網絡詐騙與一般詐騙的主要區別在于網絡詐騙是利用互聯網實施的詐騙行為,沒有利用互聯網實施的詐騙行為便不是網絡詐騙。
最常見的通過盜取社交號向里面的好友騙取財產、或是在網上兼職交押金詐騙等都屬于網絡詐騙。因此涉及到財產的交易問題,都要提高警惕,如好友通過網絡借錢的,應該先聯系上本人。
2.網絡詐騙一般追不回來嗎?
很有可能,網絡詐騙復雜且難以追溯源頭找到詐騙者。
犯罪分子采用各種手段躲避警方的追捕,并且一般受害者難以提供足夠的證據幫助破案。同時在和銀行合作時候也會遇到種種阻礙。
如果被詐騙的金額不大,那就基本上沒希望了。這種類似的案件其實有很多,即使報警,警察根本不會利用更大的資源去追回比較小的財物,當然,也可能是技術不過關,最后的結果也是不了了之。
綜上所述,如果不是特別重大的案子足以讓警察重視,破案幾率接近與零,因此,被騙走的錢難以找回。但是,有點希望還是需要爭取,所以報警還是有必要的。
3.立案標準
被詐騙數額達到數額較大的,可構成詐騙罪。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于詐騙數額特別巨大。
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后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量刑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大部人平時很少了解法律知識,真的碰到問題時,容易“病急亂投醫”,有些人專門利用家屬著急的心態,實施詐騙行為,不但財物損失,而且錯失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機會。
網絡詐騙一般追不回來嗎?真實案例分析:
8月31日16時許,朱先生在微信上看到一款小額貸款的“安逸花”APP。因急用錢,朱先生下載安裝填寫個人資料后申請了貸款。提交申請后,系統便提示出款信息錯誤,需要提交5000元認證解凍金才能申請借款,朱先生便將5000元轉了過去。但是緊接著對方又以認證通道關閉為由,要求其再轉5000元錢。朱先生照辦后,對方又以改合同沒到時間為由要求其再提交10000元錢做保留訂單,這時其才發現被騙,連忙去派出所報案。
9月1日上午8時許,橫縣公安局接到朱先生報案后,反詐民警立即根據朱先生提供的轉賬憑證、雙方賬戶等信息,開展緊急止付凍結程序,對涉案資金流進行追查,最終成功挽回朱先生損失的部分錢款。
8月23日,寧女士在網上認識一名網友,通過對方的推薦下載2個名為“火幣”和“凱特交易”的APP,按照對方的指示充錢投資,直至發現APP里的錢提現不了才意識到被騙,共計被騙21.6萬元。
9月3日,寧女士發現自己被騙后立即到橫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報案,民警根據其提供的信息,為其辦理緊急止付,成功凍結部分涉案金額,后續經警方確認審核無誤后將返還給寧女士。
6月初,橫縣李女士在交友網站上認識一網友,在微信交往2個多月后,被對方引誘到詐騙網站充值購買股票證券,而李女士又把這個“賺錢”渠道介紹給自己的朋友馬女士,兩人共計被騙30余萬元。
9月7日,李女士、馬女士發現被騙后立即報案,但民警發現李女士2人轉到對方賬戶的金額早已被轉走。為最大程度減少群眾損失,民警通過對涉案資金流進行追蹤調查,成功凍結部分涉案金額,下一步經警方確認審核后將相關的涉案金額返還給兩人。
警方提醒
如果遭遇電信網絡詐騙,請保存好匯款或轉賬時的憑證,立即報警,說清被騙經過,準確提供相關信息,警方會立即對涉案賬戶進行緊急止付,距離被騙時間越短,提供信息越準確,止付成功率就越高。
緊急止付雖是防止損失的一道閘門,但是并不能保證被騙的錢款都能成功追回,面對電信網絡詐騙,我們需自覺提高防騙意識,謹記不聽、不信、不轉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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