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再婚結婚需要什么手續
再婚是指已婚方與原配偶離婚或者原配偶去世的前提下,再與他人通過國家正規的法律途徑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組成新家庭的行為。跟結婚程序一樣,男女雙方需要準備好相關材料,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那么再婚結婚需要什么手續呢?接下來小編就來為大家解答。
一、再婚結婚需要什么手續
再婚的需要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婚姻登記工作人員審查后發給結婚證。再婚的具體流程如下:
1、申請。需提交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要注意的是:離婚后再婚的需要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
2、受理。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3、審查。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4、登記。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詢問雙方是否自愿,交納登記費9元,雙方書寫聲明書,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打印結婚證,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5、發證。辦理登記手續后,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正式宣告締結夫妻關系,法律對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系予以認可。
二、婚姻登記需要哪些材料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三、再婚登記流程
1、結婚申請
再婚者還是需要到民政局進行結婚申請。準備好結婚登記所需證件前往婚姻登記處,雙方都需要填寫結婚登記申請書,且填寫內容必須與身份證或戶口本上信息相一致。
2、審核
將領證證件上交給民政局后,工作人員會給予雙方結婚登記聲明書以及無血緣聲明書,雙方須得如實填寫。填寫完畢之后交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會對證件以及聲明書進行審核,必要時可以向當事人進行詢問。
3、予以登記
工作人員審核無誤之后,會在結婚證上粘貼雙方的合照,并蓋上鋼印,發給當事人,結婚登記也就完成了。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解答的關于再婚結婚需要什么手續問題的相關法律知識內容了,綜上所述呢,我們可以了解到辦理登記手續后,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正式宣告締結夫妻關系,法律對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系予以認可。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