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法定結婚年齡
我國現行法定結婚年齡
什么年齡結婚合適?
結婚是人生的大事,許多人在結婚年齡的選擇上都費頗費周折。在我看來,在達到法定婚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就結婚,未必是一件好事,關鍵要看你的心理年齡,其次要具備一定的社會經驗和經濟基礎。
下面我談一下自己的觀點,我感覺結婚年齡24~26歲這個年齡是比較合適的結婚年齡。因為這個年齡段結婚無論是生理還是心理都普遍走向成熟,也擁有了個人閱歷,厭倦了個人的單身生活,渴望擁有一份幸福的家庭生活。更重要的是,這個年齡段的女性都擁有了一份比較穩定的工作,能夠分擔家庭的一份重擔,這是很重要的,因為家庭生活需要男女雙方的共同支撐。
其實有些時候結婚也不必考慮年齡的問題,只要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兩個人真心相愛,雙方感覺在一起合適。幸福,有能力支撐整個家庭的生活,就完全可以登記結婚。
當然,我不是很贊成大齡結婚,那對個人和養育孩子的角度都不是很好。好好考慮一下吧,祝你們永遠幸福,愿你們的婚姻在新的一年里合家幸福!
我國現行的《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 民代 表大會常 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決定》修正,對于結婚的年齡規定為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 具體規定為:《婚姻法》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中國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婚姻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要求,結婚只有達到一定的年齡,才能具備適合的生理條件和心理條件,也才能履行夫妻義務,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所以,盡管我國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結婚的權利能力,但并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為婚姻法律關系的主體,只有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的人,才享有結婚的權利。
你們看看有沒有拖平均結婚年齡的后腿哈!
我國現行《婚姻法》系198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規定的結婚年齡為:男性22周歲、女性20周歲。“晚婚晚育(男25歲、女23歲)應給予鼓勵”的表述暫未修改。在我國新疆、西藏、寧夏、內蒙古等部分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少數民族公民的法定結婚年齡為:男性20周歲,女性18周歲。
中國香港地區的最低法定婚齡為16歲(21歲以下需要父母同意);澳門地區的最低法定婚齡為16歲(18歲以下需要父母同意);臺灣地區的最低法定婚齡為男性18歲、女性16歲(20歲以下需父母同意)。
全球大部分國家或地區的最低法定婚齡在16-18歲(部分需配合父母同意之條件)。
而只能20歲以上才能結婚的國家和地區,主要包括:中非(男22歲)、贊比亞(男女皆21歲)、越南(男20歲)、菲律賓(男21歲)、巴布亞新幾內亞(男女皆21歲)等。
相較而言,中國大陸地區男性22歲、女性20歲的法定婚齡確實要比其他國家或地區高出一截。
那么20/22歲,中國人結婚了嗎? 并沒有!!!
目前我國的初婚年齡約為25歲,初育年齡則約為26歲。
廣東平均初婚年齡男性為26.17歲,女性為23.97歲;
江蘇,2015年,初婚者的平均年齡是32.4歲;(數據來源:江蘇省民政廳)
上海,2014年,男女平均初婚年齡分別為30.11歲、28.14歲。(數據來源:上海市民政局)
北京,2011年,男性初婚年齡為27.8歲,女性為26.2歲(數據來源:北京市民政局)
杭州,2014年,男性初婚年齡為27.99歲,女性為26.11歲。(數據來源:杭州市民政局)
臺灣,2013年,男性初婚年齡為32歲,女性為29.7歲。(數據來源:臺灣內部事務主管部門)
可以看出,各地平均初婚年齡不斷攀升,幾乎都在奔三。
所以,誰會18歲結婚呢?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法定年齡按周歲計算,周歲的計算方法是生日的第二年當天的次日算一周年,但實際操作中以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中國法定婚齡為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為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現行《婚姻法》規定,民族自治區可以根據本民族實際情況,對法定婚齡作變通規定。 部分少數民族地區規定,少數民族男滿20周歲,女滿18周歲。但這些變通規定僅適用于少數民族,不適用生活在該地區的漢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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