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本上所有人都有財產分割權嗎
戶口本上所有人都有財產分割權嗎
戶口本上的人口在被繼承人沒有死亡的情況下,別人沒有權利單獨取得這個財產,戶口本上的人如果和被繼承人沒有親緣關系或者被繼承人留有遺囑單獨給予某人,其他人都不得分享繼承財產。如果房子權屬不清,那么可以視為家庭共同財產,家庭成員當然可以取得。 房屋的產權跟戶口沒有關系。物權法規定:房屋的所有權只以房屋所有權證登記的姓名為準。登記誰的名字,房子就是誰的。(如果房屋是房主婚后取得的,是夫妻的共同財產) 如果房屋所有權人(包括他的配偶,即房屋公有人)健在,那么任何人都無權瓜分房產。因為合法私有財產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房屋所有權人過世(或其公有人過世),那么該房屋就是他的遺產。該房主的第一順序繼承人都有權力繼承。這里所說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是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他們的繼承順序是相同的,并無先后。所以,跟戶口沒關系,而跟血緣有關系 根據我國《繼承法》規定:房地產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的時間開始。法定繼承順序分兩種。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繼承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法,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法律還規定:房地產繼承應是權利與義務的雙繼承,即遺產在清償了債務后才能繼承。要想繼承到你父親的名下必須你爺爺的戶口上所有人到公證處公證,證明他們同意才可以!
沒有權利分財產,戶口是戶口,財產是財產,這是兩碼事。但就怕這人戶口賴著不走,你房子就沒法賣,這是最麻煩的。
低智商問題別問,但我還是要回答你。你動啥小心思你自己還不知道么,你媽又不是生你一個人為什么別的兄弟沒份?在一個戶口本就牛逼了么?這智商明顯沒充值,你哥當年沒揍扁你真是可惜了。
戶口本上的家庭成員是否可享受村里的一切分配?這個問題說明白一點,應該叫農村集體股權分配。是否享有股權分配?原則上是以戶口本上的成員名單作依據,辦理股權證書,享受股權分配的人叫股權持有人,股權持有人在股權證書中有明確登記。不同地方分配方案不一定相同,我們村2018年剛剛辦理股權證書,具體分配方案歸納如下:
- 本村現有實際居住人口均享有股權分配權
- 戶口在本村,或者遷移出本村,嫁出去的女孩不享有分配權。本村嫁在本村有分配權。
- 結婚新進媳婦和新生小孩享有分配權
- 戶口遷移到城市,實際在本村居住居民享有分配權。
- 去世人口沒有分配權。
- 流動人口沒有分配權。
從我們村分配情況看,各地區各村分配方案應該是有區別的,我們村戶口冊上有名字,嫁出去戶口還在本村的,沒有分配權,我老婆和孩子戶口都上在農村,沒有分配權,我老婆的哥弟的老婆戶口沒在本村,享有分配權,分配方案是由村集體委員會討論決定的,所以每個村的分配方案有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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