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生前的債務怎么辦
有一句老話叫做“父債子還”,但是現實真的是這樣的嗎?在我國法律規定中,如果繼承人接受了繼承,那么是需要相應的承擔被繼承人的有關債務的,如果放棄繼承遺產,則沒有清償債務的責任。下面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父親生前的債務怎么辦及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父親生前的債務怎么辦
父親生前的債務,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負責償還,超過部分可以不還。
1、父親死亡后,沒有遺囑的,開始法定繼承,由第一順位繼承人平均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被繼承人生前的債務,由遺產繼承人在繼承遺產范圍內承擔,繼承人放棄繼承的除外。
2、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3、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從法律角度講,父與子是兩個相互獨立的民事主體。當然,在父親去世后,如果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在繼承遺產的同時,也繼承了父親的債務,這種情況下,子女就有義務返還債務了。如果子女放棄繼承父親的遺產,那么子女就沒有義務給父親償還債務。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父親生前的債務怎么辦
二、遺產債務包括哪些
所謂遺產債務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尚欠的稅款、債務。從實踐中發生的情況來看,遺產債務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被繼承人生前依照我國稅法規定應當繳納的稅費;
(2)被繼承人因合同之債所欠下的債務;
(3)被繼承人因侵權行為而應承擔的損害賠償;
(4)被繼承人因不當得利而承擔返還不當得利的債務;
(5)被繼承人因他人無管理而應承擔的費用;
(6)其他個人債務。
三、債務人死亡后沒有遺產債務由誰承擔
死亡后債務不一定由直系親屬承擔。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債務人通常指根據法律或合同﹑契約的規定,在借債關系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在財務會計學的術語中,債務人是指欠別人錢的實體或個人。簡單地說,債務人也可以理解成是買方,而對應的債權人可以理解成賣方。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介紹的關于“父親生前的債務怎么辦”等相關法律知識。對于死者生前的債務,如果繼承人繼承了死者的遺產,那么就應當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超過繼承遺產的范圍部分可不還。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