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可以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嗎
有朋友問我離婚后可以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嗎?我可以很確定很確定的告訴您:自己的孩子在什么情況下都該撫養,不直接撫養的一方向直接撫養的一方支付撫養費。
如果一方身體有重大缺陷,或者出現重大變故(例如戰爭中被俘等),確實無能力支付撫養費,可以暫時不支付,但并不是不該支付,支付的義務仍舊存在,待條件改善有能力出撫養費時還是應該支付的。
離婚后,雙方協商一致,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要求另一方付撫養費的,另一方可以不付。但義務還是存在的,只是一方替另一方履行了義務。
如果是女方出軌懷上的子女,或女方前夫的子女等,離婚后男方可以不支付撫養費,因為不屬于男方自已的子女,沒有絲毫血緣關系,不存在父子關系,所以男方沒有撫養的義務。
男方想在離婚后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只有兩種情況:要么證明孩子不是你親生的,要么你死了。
如果提這個問題的是男方,那只能說你是個十足的渣男。離婚只是解除婚姻關系,血緣是永遠消除不了的。在孩子成年或有經濟來源之前,父母撫養子女是義務也是責任。
一般情況下都可以不增加撫養費。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規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也就是說,當失業了或者遇到其他類似情況,可以減少支付撫養費。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一次性支付撫養費的,一般也不會增加撫養費的,特殊情況除外。
一、什么情況下可以不付撫養費
1、好商好量,達成一致
支付孩子撫養費是夫妻雙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給撫養費,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撫養費,這樣才能讓孩子的成長條件保持不變。只要夫妻雙方愿意,也就是說,只要夫妻一方對方不給、自己多給,那夫妻就可以協商解決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的問題。
2、特殊情況
現實中夫妻常常就不給孩子撫養費難以達成協議,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訴了。一般來說,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可以分為三種情況:
(1)給付方由于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數額給付,而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有撫養能力的。
(2) 給付方因違法犯罪被收監改造或被勞動教養,失去了經濟能力,無力給付的。但恢復人身自由后,有了經濟來源,則仍應按原協議或判決給付。
(3) 直接撫養子女方再婚,繼父或繼母愿意承擔子女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在這種情況下,負有給付義務的一方所承擔的撫養費數額可以相對減少。但繼父或繼母不愿撫養的,生父或生母的給付數額不能減少。
二、離婚可以不給撫養費嗎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在離婚子女撫養費的給付的問題上,需要綜合考慮以下三個方面的因素: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實際上是可以的,但有條件。正如上面所言,支付撫養費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但是父母也可能在特定情況下無力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如果此時強迫父母繼續支付孩子撫養費,則從道理和法律上都是說不通的。
雖說沒有獲得撫養權的一方,支付孩子撫養費,這是在履行自己的撫養義務。但這個撫養費也不是說一定要支付的,經過上面的介紹,我們發現在有些時候,其實也存在不支付撫養費的情況。除了離婚夫妻協商一致不支付外,其實常見的還是需要支付撫養費的一方,本身存在特殊情況,在不具有勞動能力的情況下,同時又沒有收入來源,而不具有支付撫養費的能力,那么可以不用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