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結婚領證條件
最新結婚領證條件
地區不同要求也有差異:兩個人都是當地的就拿著雙方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就可以。如果有其中一個人是外地的,那么就拿著雙方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再加上那個外地人在戶籍所在地的居委會開據的未婚證明。(有的地方要有的地方不要)有的民政局可以自己帶照片(我知道4個地區的民政局都不可以),但一般的都是他們指定的地點拍照(他們“肥水不流外人田”做的很到位)。現在民政局已經不需要單位證明了。如果兩個人都是外地的,那么不好意思,不予受理!Фраза Алексея
總的來說,結婚必須男女自愿,沒有被脅迫、到達法定的婚齡、沒有法律上禁止結婚的疾病和血緣關系、也不存在重婚的情形,雙方拿著身份證、戶口本到民政局辦理登記結婚就可以了,沒有領取結婚證的,只能算是同居關系,不算是法律上的合法夫妻,因為從1994年2月1日起,我國是不承認事實婚姻的。具體的法條如下:
我國《婚姻法》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第十一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十二條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一、辦理結婚證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愿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二、辦理結婚證需要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三、辦理結婚證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四、辦理結婚證的時限、收費標準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如果是再婚者須有以上手續外,還需帶上協議離婚證書或法院判決書。
五、辦理結婚證婚前體檢項目
婚姻法沒有強制要求辦理結婚證的男女做婚前體檢,婚檢完全本著自愿的原則。但為了優生優育優教,建議辦理結婚證前應當做婚前休檢。下面為您介紹婚前體檢項目有哪些:
婚檢的項目包括全身檢查、生殖器檢查和輔助檢查。
1、全身檢查
這是一般性的全身檢查,了解心、肺、肝、腎等重要臟器有無異常,了解發育情況,這些檢查對發現影響婚育的疾病是非常必要的。
2、生殖器檢查
這是很重要的檢查步驟,許多青年不愿意接受這一項檢查,其實,你們面對的是醫生,你們的隱私在這里會得到尊重的。
女性檢查時應常規進行腹部、肛門雙合診,如發現內生殖器存在可疑病變而必須做陰道檢查者,醫生務必先征求你們雙方的同意后方可進行。處女膜除先天性發育異常會影響生育外,醫生一律對其完整性不做描述。而男性檢查主要是檢查陰莖、睪丸等生殖器有無炎癥,有無發育不良;如有特殊情況,醫生會向婚檢的準夫妻提出進一步檢查的建議。
3、輔助檢查
實驗室檢查,除了血常規、尿常規、胸透、肝功能和血型外,女性作陰道分泌物找滴蟲、霉菌,必要時作淋菌涂片檢查;男性作精液常規化驗。
必要時,還要作智商測定。
其他特殊檢查包括詢問病史、物理檢查和實驗室等常規檢查,根據結果進一步選用其他各種輔助檢查,如染色體核型分析、激素測定、活組織病理檢查、B超等。根據需要,醫生會建議你們轉至有關專科進行檢查診斷,并提供轉診的服務。
戶口本,身份證、男生年齡滿足22周歲以上,女生年齡滿足20周歲以上,到當地民政局登記。
領結婚證需要哪些材料?
凡事符合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婚姻登記機關所說每一句要誠信誠實等不能隱瞞婚姻狀況,忠實履行責任與義務。
達到國家法定結婚基本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攜帶雙方居民身份證、雙方戶口簿、雙方所在地居委會開具結婚證明,婚姻狀況是否屬于單身,有無婚史。
繳納九元工本費。順便帶的喜糖喜煙,如果有照片自帶合影彩色照片三張,沒有民政部門大廳專門有攝像團隊。
對服裝沒有明確要求,只要合身得體就行。
一、 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愿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三、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愿結婚。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結婚登記需要帶的材料: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登記】結婚登記相關事項 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愿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最新結婚領證條件“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