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應該從什么時候開始交
物業費應該從什么時候開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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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費的繳納時間為你開發公司通知你交房的那一天開始算起!
1.你收到交房通知書,上面寫的有收房日期,那時候就開始計算物業費了;
2.不管你什么時間去收房,比如說三個月甚至三年以后再來收房,物業費也是從交房之日起算起的;
3.許多人可能認為這個收費不合理,但是不管你住不住,裝修不裝修,物業公司都要派人打掃衛生,值守門崗了;
4.物業公司不會把你家門前地不掃,也不會因為你少配置一個保安,綠化一樣需要修剪,電梯同樣需要運行;
5.有些地方法規規定,如果沒裝修,沒入住,這樣的住戶的物業費是可以打折收取的,具體的可以查一下你所在地的文件;
6.物業公司精明著呢,會想法設法把這個費用收上來的!
祝你好運!
法規規定,開發商通知收房之日起開始計算物業費。
這個要看是按月交還是按年交。
其實,制定一個收費的期限,對于物業公司和小區業主方來說,都是很多的事。
有的物業公司,專業設置了一個收費員,一年到頭都收費,但是呢實際情況是每天并沒有幾個人來交費,這對于物業公司來說,就是人員工時的浪費。對于小區方來說,就是增加了勞動力成本,增加了不必要的崗位。而這些崗位的成本,最終也是要由全體小區業主買單的。
按月交費,那么物業公司肯定是要專門設立至少一個收費員啦。
按年交費呢,很多物業公司都是從年初就開始收費。一直收到年底。反正就是一年到頭都有人收費。這個是沒有必要的。
本小區業委會跟物業公司要求,并且這兩年定下的收費時間是:從第三季度開始收費,或者說在第三季度收費。收三個月。第四季度的時候,對遲交的業主有一些業委會制定的扣分項。如果是跨年度,則有滯納金。
其實目的也不是為了收滯納金,就是為了不讓老實人吃虧。不能說拖了很長時間了,想能占到便宜。這對按照足額交費的業主來說是不公平的。
另外一個是,從7月開始收,在道理也說得過去,已經物業公司已經服務了半年了,從下半年開始收全年的費用是合理的。
看合同,查履行。
物業服務合同是解決爭議的基礎,原則上服務合同的履行以是否提供了服務為準。
如果沒有提供服務,就等于沒有履行合同,憑什么收費?
首先,開發商按照購房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正常交房的,物業費按購房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開始算;
其次,開發商未按照購房合同約定時間交房,而提前交房的,物業費同樣按購房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開始算;
再次,開發商未按照購房合同約定時間交房,而延期交房的,物業費就按延期的實際交房時間開始算;
最后,開發商按照購房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正常交房的,而購房者延期收房的,物業費也按購房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開始算。
物管費從簽字收房之日起計算: 物管費的收取應該按照業主收到收樓通知書之日算起,而不應該從購房合同寫明的交樓日期開始算起。如果到交樓日期后,開發商沒有書面通知業主收樓,,業主因此延遲收樓的,,不必繳納物管費。就算是有銷售人員口頭通知業主收樓,這也不符合流程,不能算作是開發商已經通知業主收樓。 在收樓時,倘若業主發現樓盤有質量問題需要整改,整改過程中所需繳納的物管費應由開發商承擔,業主無需繳納物管費,因為這屬于開發商造成的,應由開發商承擔相應責任。
有2種情況: 1、開發商通知你最后交房的日期那天起開始算,因為那時候開發商已經把房屋交給物業了,開發商已經不再補貼物業費。(如果因房屋質量問題未達到交房條件,你完全找你的置業顧問要求減免物業費。) 2、你到物業公司交房領取鑰匙的那天起,開始繳納物業費(一般是先預交半年)。 詳細情況,你可以咨詢當地權威機構。
應該從辦理房產證之日起補交。即使你沒住,你的房子也享受了物業的服務。
1、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物業在未實際交付給買受人占有之前的物業服務費應由房產開發商交納,實際交付后應由業主買受人交納。
2、業主從開發商處接收房屋時起,業主就對房屋有實際占有、使用的權利,并享受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至于業主由于某種原因未實際居住,則不影響物業公司收取物業服務費。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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