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補簽勞動合同合法嗎
公司補簽勞動合同合法嗎
5險1金外包沒有問題,只要確認每月有足額繳納即可。不簽合同,實際工作后的次月開始起算員工有主張雙倍工資差的權利(最多11個月工資)。所以你要做的,保留每次通知他簽訂合同的記錄,(口頭,郵件也好,時間,地點,誰通知的)如果沒有,直接發公函到員工家庭住址(員工入職登記表應該有)要求員工限期內簽訂合同,公函送達最好公證送達。另外注意:如果入職沒有超過1個月,公司有權單方終止勞動關系,無需支付補償金。超過一個月,就得協商解除(支付補償金,當然你要保留你積極主張簽合同的證據)否則員工主張雙倍工資差。
你好!不知道你究竟為什么補簽勞動合同,就一般情況給你如下分析,希望能幫助到你!
首先,補簽勞動合同只要沒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那么就是合法有效的。
其次,公司與勞動者補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應載明勞動合同的期限自雙方建立勞動關系之日開始。
公司雖在雙方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一個月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在補簽的合同中,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雙方建立勞動關系之日開始,該行為應視為勞動雙方協商一致簽訂的勞動合同,權利義務同樣適用于未簽訂勞動合同前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屬于一種追認行為,可視為雙方在建立勞動關系時已訂立勞動合同。且該追認行為使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前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也同樣受到勞動合同約定權利義務的規范。所以在補簽勞動合同時最好能夠和單位進行協商。
第三,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勞動者可以要求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用人單位向你支付雙倍工資及賠償經濟補償金。
公司在你離職之前要你補簽,你是可以不用再跟單位補簽合同,可以直接走人,并且你可要求單位再支付一次這幾個月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是你在這個單位工作多少年補償幾個月的工資,不足半年的,補償半個月的工資。
需要注意的是,因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所以你要保留好你與單位之間已經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如工資表、工資轉款的銀行憑據、工作牌、工作服等。
- 如果單位非要你補簽勞動合同,也可以簽,但在簽署時的落款時間必須是你簽署勞動合同當天的真實時間,如果時間倒簽回你入職后一個月內的,則你無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及經濟補償金了。
知錯就改是好事。合法。以前做的不對也可以說違法了,但后來糾正了也是合法的。
給你補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才為合法。
一,用人單位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用人單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三,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 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公司補簽勞動合同合法嗎“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