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生育津貼有影響嗎
離職生育津貼有影響嗎
生育保險報銷后辭職,會被單位追繳嗎?這個是不能追繳的。
生育險是作為在崗職工繳納的一個險種,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費用,但是作為用人單位的在崗職工,這是單位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只要單位繳納了生育險,作為單位的職工,符合條件的都可以享受。
那么生育險報銷時,是由生育基金來負責審核報銷的,審核的重點是在生育前是否按規定的繳納了生育險,沒有繳納了生育險是無法報銷的,那么能夠順利報銷,說明生育險是按時繳納并達到了規定的報銷條件的,報銷這個錢是對生育前繳納生育險的一種待遇,所報銷的生育險是由生育基金來支付的,并不是由用人單位支付。
繳納了生育險的人員,除了報銷生育費用外,還有生育津貼,這個津貼是根據國家關于生育產假的規定,在產假期間的一種工資性補貼,其補貼的標準是按照本人在單位工作期間的平均工資標準來進行的,這個補貼的錢雖然是由單位來發放,但是資金來源也是屬于生育基金。
總之,生育險報銷是對生育前繳納生育險后的權利保障,其資金來源屬于生育基金,并不是用人的自有資金,所以即使報銷后辭職,用人單位也是沒有權利來追繳的。
當然有影響,但只要你想想辦法還是能領取到一部分。
離職后如果公司不給你繼續繳納社保,中斷了生育保險,生育津貼是無法領取的。因為法律規定要連續交滿12個月才能享受生育津貼(有些地區要求不一樣)。
但有一個辦法,就是你跟公司商量離職后你全額繳納社保直至你把生育津貼全部領完。我公司的一個同事就是這么干的,在快生的前兩個月離職,然后自己出錢交社保。有人會問,這不是全虧了嗎?是有點虧,畢竟要自己全額交五六個月,按廣州現在最低的基數來看,每月得交1300左右,我當時生時的費用8000多報銷了6000多,生育津貼將近2萬,這樣計算下來,自己交五六個月總比離職直接中斷沒有的好。
我個人覺得,如果你不是剛去上班就懷孕了,沒有特別的原因,不必辭職。這樣生育津貼就能全部領完了。如果生完寶寶實在沒人帶,休完產假提前一個月說,公司能理解,不會說你什么。
通常,當你辦好生育津貼手續,社保局會有一張生育津貼明細發給你,辦好后的次月(第二月),公司繼續交社保,社保局就會把第一個月的生育津貼轉給公司的公賬,再由公司發到你的工資卡,以次類推,直至發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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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你好,之前社保有斷繳過,對生育保險享受會有什么影響嗎?這個生育保險主要是針對于快生小孩之前的,一年之內要連續不斷的交納生育保險,達到12個月以上才可以正常享受到生育保險的保險待遇。如果說你能夠做到在生小孩之前達到12個月以上,正常交納自己的生育保險,那么并不會影響自己生育保險的報銷待遇。
但是反之,如果說你在生小孩之前沒有連續交納12個月以上的生育保險,那么這種情況下就不具備享受生育保險的報銷待遇,所以說即便之前交了很多年的生育保險也是不計于事,那么最終你是獲得不了任何生育保險的報銷的,只能夠通過自己的丈夫的生育保險來進行報銷,當然通過自己丈夫生育保險報銷的比例相對來說是比較低的,并且是不能夠享受到生育津貼待遇的。
所以說這個生育保險出現中斷沒有關系,但只要這個中斷沒有出現的近一年之內,那么就是可以正常享受到生育保險的報銷,只要是你近一年之內正常的去繳納這個生育保險完全就可以了,這樣的話就可以正常的去享受生產手術費用,還有就是休生產生育假期間的這個生育津貼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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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貼和生育補助金是拿好報銷材料到社保辦生育基金處申請,不需要經過單位,可以自己辦理,生育補助是一次發到個人社保卡,生育津貼是按照產假天數按月發放,比如正常產假98天,如果難產加15天,晚育加60天(地方政策有差異),基本有5個月的產假,就發5個月的生育津貼。離職后不影響發放。
可以報銷生產費用和享受離職前生育津貼。 女職工當月生育,當月辭職,生育期間存在勞動關系,并且在保,可以按照當地的規定報銷生育費用,但生育津貼只可以支付到離職之日。因為勞動者自離職之日起,與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不再具有職工身份,喪失了按勞動法規享受權利的基礎,已不屬于生育保險的范圍,屬于自我放棄產假權利。 國務院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等用人單位及其女職工,適用本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首先,此先給予一個明確的解答:會影響到生育津貼。至于生育醫療費用還需看之前當事人繳納社保的年限來定。
很多準媽媽在懷孕到第六七個月的時候就想辭職在家做全職媽媽。
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為其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滿足這樣的條件并攜帶必須的證件入院做產檢以及分娩住院后才可以進行報銷。
那么辭職前的準媽媽一定要交夠12個月的生育保險才可以享受這些。
那么關于生育津貼:
準媽媽在休產假期間,有正常繳納生育保險費,產假休完后,就可以到醫保中心辦理領取生育津貼手續。
另外,有些人在產假沒休完就離職了,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可以領取。但當女職工與分娩時所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就不再享受生育津貼。因此如果因為分娩辭職,并且不再繳納社保,那么是沒有生育津貼可以領取的。
那么如果不想斷交社保的話,一定要找一個代繳公司來繳納生育基金。這樣不會影響你的生育津貼的發放以及生育醫療費用的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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