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國家征用賠償
土地被國家征用賠償
答:國家之大,各個地區的差別也很大,國家征收農民的承包土地,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來決定發放補助款的,所以,國家只制定了一個補助標準率,這個標準率是,你本地三年內,糧田畝產值的平均值,有當地政府來制定,國家征地款政策。
比喻:你們當地三年內,在豐收和減產的情況下,每畝土地總產量除以三,再乘于當年的糧食價格,得出了平均畝產值,再乘于合同剩余年限,就得岀了國家征收農民每畝土地的補助金額。
因此,國家征農民承包土地的補助標準,是有國家制定的補助標準率,再有當地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來給你,進行征地補償的,全國不是統一的,我見意你咨詢一下當地政府為準。
(原創于202O年12月15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征用農民承包經營和使用的土地,必須給農民適當補貼。補償辦法分為:土地承包經營權補償;拆遷安置補償;青苗、地上附著物、建筑物、樹木補償。
補償標準:
①土地承包經營權補償:按征收土地面積三年平均產值的6倍——10倍補償;
②拆遷安置補償:按征收土地面積三年平均產值6倍——10倍補償,最高補償至30倍;
③青苗、地面附著物、建筑物、樹木補償:依照評估機構評估結果,值多少錢,補多少錢。如果對評估結果存在異議,可以申請第三方評估機構重新評估。
做為農民在土地征收過程中要注意什么呢?土地征用,是依法征用,最好被征用土地農民共同聘請律師,協調處理征收補償事宜。不能盲目地獅子大開口,土地征收補償是有補償標準的。應該走法律程序,對補償結果存在異議,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另外,農民要了解自己被征用土地面積,補償標準,補償金額,做到心中有算。村委會應該在公示欄,對征收土地補償事務進行公示、公開、公告。@三農 @號 @農友會 @三農頻道 @
誰開墾的誰耕種,真要補償有說法
農民開荒的土地當然是歸自己了。以我先前住過的那個村為例,實行生產承包責任制以后,全村70%以上的家庭都或多或少地有開荒地,最多的開荒地有六、七十畝。
以前繳納農業稅的時候,鎮財政所曾到村里打地,計算農業納稅面積。而大多數人家能少報就少報了,為的是少交農業稅。誰知減免了農業稅以后,國家給糧食補貼,是按原來的繳稅面積給的。所以原來隱瞞沒報的開荒地,都沒拿到糧食補貼,但土地仍為開荒者所種植。
去年,國家在我們那里建了一座水利發電站,修防洪堤壩時占用了很多耕地。因河岸邊不是溝塘就是荒沙灘,所以大多都是農民自己的開荒地,不在國家確認的土地面積之內。在進行補償時,鎮政府和村里以所占耕地是“五荒地”為由,將補償款分做三份,鎮里截留1/3、村里截留1/3、個人也只拿到了1/3。盡管農民有意見,但那畢竟是開荒地,土地是國家的,所以只能如此了。
在我們這里,凡是靠山、靠河岸、靠荒原近的村屯,大都有開荒地,基本上都是誰開荒誰耕種。但能被國家征用,那種情況真是少之又少的了。
什么是土地征用,征用的農村土地補償主要有哪些?
謝邀請!
在未回答問題之前,重點講明土地的重要性和關鍵性,及國策的指定性。
一、土地是國家和人類的命脈,如果某某人說不希要土地,說這樣的話就不屬乎人類。不管是人類,只要是地球上生存的人、畜及植物都離不開土地的。土地是萬物生存之所,更能生產全人類的資源。
二、從八二年土地分配到農民手中,九五年土地以確權三十到農戶。二0一五年實施土地確權三十年不變,各農戶以發土地確權證。
在近些年,土地落實確權到農戶手中,又形成了一種難題,如:修路、建立公共場所、移民等,許多方面希要土地資源。國家對土資源作出了許多方面調整,可出租轉讓征用等。其中又分別了土地是受農田還是荒山,又講明是祖上傳承的宅基地,是受那個條款或是那個類型的。如果征用農村土地,應有補償,如:農田,國家政策三十年內的。山場,青苗費及占用面積,都要按國家程序或和農戶商量等。其次,如果是老宅基地,哪肯定是按平方計算。
以上回答,是按我們當地農村現實說的。至于其它地方我不管說。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現《土地管理法》規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2019年8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決定,新的《土地管理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土地管理法》對于征地補償費用作出了一些調整,規定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土地不再按土地年產值一定倍數補償,而是綜合考慮未來發展增值空間,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新法生效后,按照區片綜合地價進行補償,會比土地年產值的倍數補償相對較高,對于被征收人更為有利。(京平~范)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土地被國家征用賠償“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