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職工喪葬費的標準
國家職工喪葬費的標準
退休人員去世,2020年還能領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嗎?相關的政策都是常態化的,不會年年出現變化,看來你是有點多慮了。不僅在2020年還能領,就是以后也能領,這屬于參加社會保險以后,享受社會保險權利中的死亡待遇部分。
我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是從國發(1997)26號文件,即《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之后,全面開始執行的,到了2005年,國務院下發國發(2005)38號文件,即《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對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做實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算辦法、待遇享受等進行了進一步的規范,2011年全國人大通過了我國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從此,我國的社會保險事業走上了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
作為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按照相關的制度和文件規定精神,除了退休后要享受基本的養老金待遇之外,在崗職工或是退休職工死亡之后,還要享受相應的死亡待遇。死亡待遇主要包含了含了兩項內容。一是喪葬補助金,二是撫恤金。作為繳納了養老保險的在崗職工死亡以后除了享受喪葬補助金、撫恤金以外,繳納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資金可以由家屬繼承,包括本金和資金利息;作為退休職工死亡的,也可以享受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沒有領完的部分,也可以由家屬繼承并一次性支付。
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由于國家層面沒有統一的規定,但是勞動法、社保法等都有明確的要求,具體實施細則都是由省級人民政府來制定,總的原則是參照職工病故或是非因工死亡的標準來支付。作為退休職工,死亡以后,要由家屬帶上相關的材料到參保地的社會保機構去辦理,所需材料包括死亡證明、火化證明、戶籍注銷證明、村社或是社區出具與死者生前直系關系的證明等。喪葬補助金一般是采用包干使用的原則,一般每人就是幾千元錢,各地標準不一樣,撫恤金是根據死者的繳費年限,直接供養的直系親屬的人數,年齡等因素來確定,最高不超過15個月當地職工社會平均工資。
綜上所述,退休人員去世以后,不僅2020年家屬可以申請辦理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以后也可以申請辦理,這是屬于退休人員繳納養老保險以后,死亡待遇的重要組成部分,屬于應該享受的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內容,只要退休人員死亡了,不管是哪一年死亡的,其家屬都是可以申請辦理的。
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后能夠享受的待遇回答,既簡單又復雜。
簡單的是國家有明確規定,企業退休去世可以享受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三項待遇,去世時個人賬戶養老金還有余額的,余額全部退給遺屬。
復雜的是,明確的三項待遇,國家至今沒有作統一規定,都由各省市根據本地區情況自行處理,而這直接導致全國各省市死亡待遇規定各異。加上樓主提出的這個問題沒有點到具體哪個省市,所以只能結合全國各省市企業退休職工去世的相關情況來回答樓主的問題,希望有所幫助。
全國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待遇各異主要體現在何方?
通過梳理至少存在以下四個不一:
1、待遇名稱不一
除了上面說的比較規范的名稱外,還有一次性救濟費、一次性救濟金、一次性困難補助費、一次性生活困難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定期救濟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生活救濟費、遺屬救濟費等。
2、待遇構成不一
全國絕大部分省市退休職工去世待遇三個都有,不過有7個省市沒有或停發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待遇。
3、待遇依據不一
待遇計算的依據有職工平均工資、最低工資標準、平均養老金、本人養老金、最低生活保障、繳費年限、指數化平均工資等多種。
4、待遇標準不一
喪葬費從1千到近2萬多不等、撫恤金從1千多到8萬多不等;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從1百多到1千多不等。
全國各省市企業退休職工去世三項待遇標準確定方式
全國退休職工去世三項待遇確標方式,概括起來都是兩種:
一種是固定確標,相對穩定。標準是絕對額形式,一旦確定,相對固定一段時間。需要調整的時候,必須由人社部門下文重新明確。這種方式比較僵化,標準的調整往往落后于經濟社會發展步伐。
一種是掛鉤確標,動態調整。一次性明確待遇掛鉤指標,每年待遇標準隨著掛鉤的指標變動而變動。這個是比較科學合理的管理方式,標準的調整能夠緊跟社會發展狀況動態確定。目前,全國各省市具體掛鉤的指標各有不同。
全國各省市企業退休職工去世三項待遇具體標準
1、全國喪葬費基本情況
全國平均1萬元左右,最低1千元,最高2.5萬元。
全國有13省市采取固定確標方式確定喪葬費標準,數額1000-6000元不等,其它省市依據平均工資或最低工資標準或平均養老金或本人養老金等為掛鉤指標,按照2個月-6個月標準計發,根據2019年度水平計算,標準5千多到2萬多不等,詳見下圖。
2、全國一次性撫恤金基本情況
全國平均3.8萬元左右,最低1千多元,最高8萬多元。
全國有6省市采取固定確標方式確定一次性撫恤金標準,數額1750-16000元不等,其它省市依據平均工資或指數化平均工資或最低工資標準或平均養老金或本人養老金或繳費年限等為掛鉤指標,按照5個月-20個月標準計發,根據2019年度水平計算下來,8千多到近8萬多不等,詳見下圖。
3、全國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基本情況
全國平均490元左右,最低140元,最高1125元。
全國有15省市采取固定確標方式確定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數額140-1125元不等,平均下來415元左右。有7省市依據最低工資標準或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等為掛鉤指標,按照一定比例計發,根據2019年度水平計算下來,540-900元不等,平均660元左右,詳見下圖。
4、全國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總額情況
全國兩項合計平均4.7萬元左右,最低5千元,最高9萬多元,詳見下圖。
(由于西藏企業退休人員去世待遇沒有看到任何文件,以上4個圖表數據均不含西藏)
總體而言,目前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后,享受的三項待遇標準全國地區間差別實在過大,而死亡待遇標準確定的兩種方式間,固定確標方式確定的待遇標準又比掛鉤確標方式低很多。
不過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待遇政策“各自為政”的情況已存在多年,只有等國家統一規范后恐怕才望徹底解決,期待盡快完結這種因差異過大導致的地區間不平衡問題。
回答到這,應該差不多了。更具體的、準確的、最新的政策和標準,只能由樓主向所在地人社部門咨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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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后,國家會發給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目前的最新標準是2006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撫恤金標準分為烈士、因公、病故三等:死亡后被追認為烈士的可補助一次性撫恤金為生前月基本離退休費額80個月、因公死亡的可補40個月、因病死亡的可補20個月。至于喪葬費,要實行火葬才能領取,具體標準沒有統一規定,一般是一次性補助3個月基本退休費,包干使用,多不用退少也不補。死者的遺屬生活困難的可申請補助.這個遺屬是指死者供養的直系親屬,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在上述范圍的人員,不是所有人都能申請的,如果是以死者工資或退休金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在死者死亡30日內符合下面條件之一,才有資格享受遺屬生活補助費。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2、死者的配偶男年滿6O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3、死者的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4、死者的子女未滿16周歲的;5、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0周歲的;6、死者的子女及其配偶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6周歲的;7、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6周歲的。不要只顧著撫恤金和喪葬費,后面這個遺屬補助每人每月有幾百元呢共分為5類地區標準,你是哪個市哪個縣區的自己到當地人事局查查)!自己看看是否有符合條件的,要及時申請!如果死者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則遺屬每月補助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提高20%;如果遺屬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補助標準基礎上提高10%;兼有前兩項情況的,補助標準在上述補助標準基礎上提高30%。如果有多名遺屬申請補助,則全部遺屬的每月生活補助費標準之和,不得超過死者生前月工資或月基本退休金。建議遺屬去亡者原單位或當地人事局具體咨詢一下。
職工因工死亡,或者職業病死亡,該享受工亡待遇。這個由《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參加了工傷保險的主要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單位按照不低于工傷保險的待遇支付。
但是,職工在職期間,如果是非因工死亡或病亡,能享受什么待遇嗎?答案是肯定的。主要是法律法規依據有1951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居然還沒失效,這是我所知道的最古老的現行有效法律,雖然在法治發達國家,一部法律幾百年還在使用的很多),勞動部1953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這是我所知道唯一一部名為“草案”卻已生效的法規)。另外,北京市勞動局有一些文件將之細化,下面一些具體的金額標準就是北京的標準。
簡單來說,非因工死亡有兩項待遇:
一、喪葬補助費5000元。不論生前的工資與級別,5000元包干。退休職工死亡由養老基金發放。在職職工由單位負責。
二、供養直系親屬的救濟費。死者供養直系親屬一人的,4800元;供養直系親屬兩人的,7200元;供養直系親屬三人以上的,9600元。分別按6、9、12個月死亡時北京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另外注意:
1、直系親屬有一定范圍,未成年人有年齡限制;
2、需確實無人供養。退休職工亦由社保支付。 另外,北京市對非就業人員死亡也有一定財政補助。 嚴格來說,上面這些法律法規在適用上都有問題。原《勞動保險條例》是說由勞動保險基金支付這些待遇。但現在都由企業來支付。我們在實務中似乎極少見到這種案例,我估計很多私企根本不知道這種規定,很多勞動者同樣不知道。當然,實際生活如果發生職工死亡,企業出于人道主義,一般還是會給些錢。
附有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一九五一年政務院發布一九五三年政務院修正) 第十四條 工人與職員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待遇的規定∶ 乙、工人與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二個月;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其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付給供養直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到十二個月。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 第二十三條工人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退職養老后死亡時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后死亡時,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乙款的規定,除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本企業的平均工資2個月作為喪葬補助費外,并按下列規定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一次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直系親屬1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2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3人或3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第四十五條 工人職員的直系親屬,其主要生活來源,系依靠工人職員供給,并合于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均得列為該工人職員的供養直系親屬,享受勞動保險待遇:
一、 祖父、父、夫年滿六十歲或完全喪失勞動力者; 二、 祖母、母、妻未從事有報酬的工作者; 三、 子女(包括養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弟妹)年未滿十六歲; 四、 孫子女年未滿十六歲,其父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力,母未從事有報酬的工作者。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財政局關于調整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標準的通知
京勞社養發[2000]221號頒布時間:2000.12.22
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企業主管局、總公司勞動處,各計劃單列企業:
目前我市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供養直系親屬的救濟費標準,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的規定執行。企業普遍反映按死者本人標準工資待遇偏低、且不易操作。經研究現就有關救濟的標準問題通知如下:
一、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根據供養直系親屬的人數分別給相當于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9個月、12個月的救濟費。“死者本人工資”指按死亡時全市最低工資為標準。
二、所需資金仍在原渠道列支。
三、本通知自2001年1月起執行。 市屬各單位,各區(縣)財政局、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參統單位:
經市政府批準、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本市實際情況,本著公平公正、喪事簡辦和基本滿足喪事辦理費用開支的原則,對我市市屬各單位死亡職工喪葬費開支標準做如下調整: 一、我市實行喪葬補助費包干使用辦法。不分職務級別,將職工喪葬費的開支標準一律調整為5000元,發給死亡職工家屬統籌用于有關裝殮(如:服裝、整容、遺體存放、運送、火化、骨灰盒、存放埋葬等)和遺體告別(如:租賃禮堂、花圈、遺像放大)等項費用開支。我市今后不再執行遺體告別費用報銷和直系親屬來京辦理喪事路費補助等相關規定。 二、在本市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內按月領取養老金的離退休(含退職、退養),人員的喪葬補助費,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 三、企業在職職工喪葬補助費按規定據實在成本(費用)中列支。 四、行政事業單位人員的喪葬補助費發放渠道不變。 五、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執行。北京市財政局《關于修訂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治喪費開支標準的通知》[(86)財政行字第535號]和北京市勞動局、北京市財政局《關于調整企業職工死亡后喪葬補助費標準的通知》[京勞險發字(1994)639號]同時廢止。 六、2009年已向死亡職工家屬發放喪葬補助費的單位,應按照新標準補發差額。 七、本通知中,市財政局負責解釋預算經費問題;市人事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各自職責分別負責解釋適用單位范圍問題。 八、區縣所屬單位依照執行。
撫恤金是發給傷殘人員或死者家屬的費用。撫恤金是國家按照相關規定對特殊人員撫慰(撫慰包括精神撫慰和物質撫慰等)和經濟補償。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關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精神,日前,我市調整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準。
調整后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工亡補助金)發放標準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
恤金標準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執行;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
位工作人員屬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于病故的,一次
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準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
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
按原渠道解決。
撫恤金是國家在死者死亡后,發給死者親屬的費用。國家發放這種費用,是用以優撫、救濟死者家屬,特別是用來優撫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喪失勞動能力的親屬,它體現了國家對勞動者的物質幫助。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國家職工喪葬費的標準“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