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法人有什么用
事業單位法人有什么用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分為企業法人、機關法人、事業單位法人和社會團體法人。
企業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資金數額、企業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住所等法定條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經主管機關(工商部門)核準登記取得法人資格的社會經濟組織,例如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則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執行機構為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的,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按照法人章程的規定擔任法定代表人;未設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的,法人章程規定的主要負責人為其執行機構和法定代表人。
目的是機構的合法性和責任的可追溯性,意義是國家掌握我們有多少事業單位,負責人是誰、從事什么服務或行使什么權利
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條規定,“事業單位的擬任法定代表人,經登記管理核準登記,方取得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資格。”它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含義。
1、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只能產生于事業單位法人;
2、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必須產生于事業單位的主要行政負責人;
3、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經過事業單位申請和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產生;
4、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職權和義務由國家法律、法規和組織章程規定。
1、什么是《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是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依法給核準登記或者備案的事業單位頒發的、確認其事業單位法人資格的法定憑證;上面載有事業單位法人的名稱、住所、宗旨和業務范圍、法定代表人、經費來源、開辦資金等登記事項。 《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正本為懸掛式,應當懸掛在事業單位的主要辦事場所醒目處,正本只核發一份。副本為折疊式,主要用于事業單位在開展社會服務活動中對外出示,以證明其合法身份,或用于向有關部門辦理各種手續。事業單位可以根據業務需要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核發若干份證書副本。 2、對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管理有哪些規定? (一)《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式樣由國務院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制定,各級登記管理機關頒發。其他單位或個人制發證書屬非法行為,一經發現予以收繳,并由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對《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應妥善保管,不得偽造、涂改、損毀、出借、轉讓。 (三)如事業單位違反《條例》有關規定,由登記管理機關商審批機關同意,予以撤銷登記,收繳《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四)事業單位提交年度報告書時,須同時交驗《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年度報告經審查合格的,登記管理機關在《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上加蓋標記,否則證書失去效力。 3、《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有何法律效力,主要適用于哪些方面? 《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的法律效力來源于《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所載內容主要是經登記管理機關核報登記的事項,標明了該事業單位能夠承擔的行為能力,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范圍在空間上溯及全國,在時間上以證書的有效期為限。 《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作為事業單位法人資格的合法憑證,主要適用于以下方面: (一)刻制印章等。事業單位須憑《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到當地公安機關辦理手續,刻制印章、領取車船牌照;事業單位制作牌匾、印制信封信箋、對外行文的名稱必須與《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上所登載的名稱完全相同。 (二)銀行開戶與貸款。事業單位開立基本賬戶或辦理貸款業務,須憑《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三)辦理社會保險。事業單位應持《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向同級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辦理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 (四)稅務管理及申請有關優惠。事業單位申請稅務登記,申請減免稅收及其他優惠,應持《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五)工商管理。事業單位興辦企業等,應持《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有關登記。 (六)國有資產登記管理和統計登記。事業單位辦理國有資產登記和統計登記,以《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證明其身份。 (七)土地、房產登記管理。事業單位申請辦理土地、房產登記事宜,應持《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八)有關收費。事業單位向同級有關部門申請行政、事業性收費,應出示《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證明其身份,并以《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上登載的有關內容作為申請收費項目的依據之一。 (九)訴訟公證。事業單位參加訴訟與公證,審判機關和公證機關以《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所載事項作為確定其行為責任能力、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十)人事調動和工資基金管理。事業單位人事調動和工資基金管理事宜,應持《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十一)合同契約。事業單位法人對外簽定合同契約,以《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證明其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十二)其他事宜。有關部門按照規定,要求事業單位提交《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的其他事宜。 4、為什么要規定《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的有效期? 《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不是長期有效,而是有時效性限制。《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規定:“事業單位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前分別向登記管理機關和審批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執行本條例情況的報告。”只有經登記管理機關對年度執行情況報告審查通過,井在證書上加蓋標記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才在新的一年內繼續有效,否則失去效力。 規定《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有效期的主要目的是:保持事業單位法人資格和登記事項的真實性。事業單位的合并、調整,業務范圍的調整變化,法定代表人的變更以及其他登記事項的變化,是比較普遍的現象;隨著事業單位改革的逐步深入,有關的調整、變化會進一步加大。如果《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有效期過長,事業單位再不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就很容易造成《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的“失真”,即證書上的登記內容與事業單位的實際情況不一致;甚至有可能出現某事業單位早已撤銷,而其原來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繼續有效的嚴重情況。這樣,勢必在客觀上造成對社會各有關方面的“欺騙”,帶來難以預料的損失和影響。 此外,規定《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的有效期、只有加蓋年度報告審查合格標記后才在新的年度繼續有效,有利于敦促事業單位按規定及時提交年度執行《條例》的情況的報告,保證年度報告制度的實施。 5、如果遺失了《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應當按什么程序補領? 不慎遺失《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的,應當按以下程序申請補領: (一)由申請補領單位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字的申請補領報告。 (二)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同意后,申請補領單位到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報刊上刊登所遺失證書作廢的聲明。 (三)申請補領單位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在報刊上刊登的證書作廢聲明及申請補領證書要求提交的其它有關材料。 (四)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補發證書手續。 補領《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的,使用新的證書號,原證書號作廢。如申請補領者只遺失了證書的正本或副本,應當收回未遺失的正本或副本。 6、污損《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應按什么程序換領? (一)申請換領單位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字的申請換領報告、污損的證書以及其他有關材料。 (二)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同意后,辦理換發證書手續。 7、《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為什么要懸掛? 《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正本應當懸掛在事業單位主要辦事場所的醒目處。懸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的主要作用是: (一)向公眾表明其法人資格及有關登記事項; (二)便于登記管理機關和社會公眾進行監督。 8、什么是《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 《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是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擬在條件成熟時向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頒發的合法身份憑證。其主要作用是: (一)證明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法定’身份。《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寫的是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但不同于一般的個人身份證件;它所證明的是,持證人即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是經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依法代表事業單位 法人的個人。 (二)保證事業單位法人參與民事活動的需要。在法制社會,事業單位法人的許多活動,必須或只有其法定代表人才有權從事,如簽訂合同、參加涉及事業單位法人的訴訟等。而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參加這些活動,就需要出示有關證件來證明其身份;《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正是保證這一需要的必不可少的權威證件。
二級法人事業單位指的是政府部門或事業單位下設的二級事業機構,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1、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
2、忠于職守,勤勉盡兩責,執行上級主管部門和本單位決策機構依法做出的決定和命令;
3、按照事業單位職權范圍和程認真履行職責,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4、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保證決策的科學性、正確性;
5、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6、清正廉潔,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財經紀律,自學接受審計監督,并加強對單位的財務管理;
7、超越事業單位職權范圍行使職權造成損害的,或者由于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承擔相應責任;
8、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謝謝!
先給大家普及一下我國的組織架構,也就是機構編制的設置。
機構是我們行政體制的組成單元,負責承擔行政事業職能,確保政府高效運轉。總體上,不管是黨委、政府,還是人大、政協,都是由行政機構和事業單位組成。而一級部門都是行政機構,承擔行政職能。部門下設事業單位,承擔公益事業職能。因為個別事業單位改革不徹底,就有了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經審批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根據經費形式分為全額財政供養、差額財政供養、自收自支三種形式。2015年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時,按照中央精神,將事業單位重新分為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公益類事業單位和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公益類事業單位又分為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就是完全承擔公益職能的事業單位,如學校、疾控中心等,這些機構財政全額撥款經費,更多是政府指令性工作,人員為正式在編干部,工作相對穩定。按照2007年事業單位登記制度改革,事業單位全部登記為法人,依法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這里說的事業單位法人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指單位負責人,是承擔責任的主體。事業單位自己造成的經濟和民事訴訟糾紛,由法人和法定代表人自行承擔,與主管部門無關。
有不明白可私聊,關注也行。
事業單位法人是指從事非營利性的各項社會公益事業擁有獨立財產或經費的各類法人,包括從事文化、教育、衛生、體育、新聞出版等公益事業的單位。 事業單位法人,是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設立,具備法人條件,經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登記成立的面向社會直接為國民經濟和社會提供服務,以社會公益為主要目的的社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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