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注意事項租戶
租房合同注意事項 租戶
房屋租賃合同是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用于明確租賃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并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房屋租賃關系的訂立、變更、轉讓均應通過書面的房屋租賃合同加以明確規定。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對租賃合同的內容做了進一步明確,要求應當包括以下的內容:
1.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屋內設施狀況。
3.租賃和押金金額及交付方式。
4.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承租人應當按合同約定的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確需變動,應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5.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6.租賃期限。根據《合同法》,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
7.房屋維修責任。
8.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9.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10.其他約定。如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要求,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工商政府管理部門制定房屋租賃合同示范文本,供當事人選用。
另外,在租賃期間,出租人要賣該房產,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謝謝邀請 !今天就分享一下簽租房合同 ,要5點注意: 1、口頭協議應落實合同
租房租得舒不舒服,不僅跟房源本身有關,而且也跟后期服務有關,關鍵點在于租賃合同的落實。
線下看房時,房東或者中介往往會表現得非常耐心和熱情,并滿口答應家具家電全部配齊、保證后期使用。
很多租客簽訂合同時,被房東或中介的熱情所麻痹,下意識就沒有將口頭協議填進合同里。
入住后,出現家具未補齊or家電設施損壞,房東往往會一口咬定,以合同里的條款為準,拒不承認之前口頭上的承諾,此時租客也就吃了啞巴虧。
所以,簽訂租賃合同時,務必要把相關事項在書面合同上標注清楚,拒絕任何口頭式的承諾。
2、長短租期要寫明,能否轉租要注明
市面上很多房東都不接受短租,最少租期都控制在半年甚至一年,一方面是希望收入穩定,一方面是重新尋客太費勁。
然而,對于工作不穩定的租客來說,這可就有點麻煩了啊。
如果實際租期不滿一年,而房東硬要簽訂一年,租客可在合同中事先注明轉租協議,與房東或中介公司約定好屆時的轉租相關事項。
如果工作比較穩定,租期長于一年的,可在合同中約定提前1至2個月與房東預約,簽訂續簽合同。
3、明確房租/押付/水電煤的支付額度、方式、時間
租房的費用一般有房租、水電煤、物業、WiFi等,簽訂合同時要詢問清楚相關費用的大概額度,以及后期繳納的方式與時間,避免因不了解而與房東造成沖突。
市面上常見的押付方式有押二付一、押一付三、押一付一等,更多房東會選擇押二付一的方式來保障室內設施,押一付一則需要長租一年以上。
另外,明確好各種費用的相關事宜后,最好要標注在書面合同里。
4、清點設備&檢查設施,備注并簽名確認
租客與房東簽訂租賃合同時,租客記得要清點一下室內設備,把使用到的以及可能使用不到的設備設施統統寫進合同里,比如抽油煙機、燃氣灶、冰箱、洗衣機等等。
除了要寫明是否有該設施外,還要檢查相關設施的新舊程度、有無損壞等情況。防止租期結束后,房東按照合同要求賠償,如不標明清楚,最終受損的還是租客。
另外,在簽訂合同時,如有出現筆誤或者錯漏的情況,應當要求修正,并且要租客與房東雙雙簽字確認,并標注日期。這樣后期出現損壞時,就可以依據合同來判斷認為損壞還是自然老化,然后退房時也比較方便、無爭議。
5、與二房東簽合同,簽訂租期不超過原租期
二房東,意指通過跟大房東租賃整套房子,然后將房子單間外租的人。
當與二房東簽合同時,需查看原租賃合同的信息,并對應二房東的身份,同時了解剩余租期的長短,再次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超過原合同上的期限。例:原合同為2月至10月,現合同到期超過10月。
到期時,若二房東重新續租,租客方可重新續簽合同,否則一律不續簽。
1.周邊環境
在看房時一定要留意房屋的周邊環境和所在位置。一般從你下車的站或公交站開始,就已經需要注意了。在去看房子的路上要關注周邊,人員是否混亂,環境是否良好這些都要盡收眼底。
2.房屋本身
要租住的房屋本身就是看房注意事項的重中之重,一定不能掉以輕心。房子里面是否干凈,通風采光如何。租房的時候,如果真看中了這個房子,并且覺得價格實惠,那么請檢查房子里面的家具、電器等是否都能正常使用。
3.簽訂合同
這個很有必要,而且在合同里要寫明責任關系,明確物業費、水電費等由誰繳納;注明家具件數等詳細事宜;口頭上約定的事項也要寫上去,這樣才能盡可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4.入住后換鎖!繳納租金和收據留好。
簽訂租房合同應注意下列事項: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說明住房的墻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衛生間的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簡要列舉住房內出租人為承租人準備的家具、家用電器、廚房設備和衛生間設備等;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為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系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說明以下兩點: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于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租賃期限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沒有找到合適的新住處,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較長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討價還價,要求給予一些優惠。但從承租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角度考慮,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經濟負擔相對較小。
6、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承租人在租賃前應對住房及其內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自己今后能夠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過程中住房或設施損壞,承租人應及時通知出租人請物業管理公司予以維修。但如果是因為承租人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或賠償。出租人無力對住房進行修繕的,承租人可與其共同出資維修,承租人負擔的維修費用可以抵償應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7、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簽訂書面協議。
8、轉租的約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這種轉租行為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規定。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9、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家具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變動需要與他人互換住房,應該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換房后,原租賃合同終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時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則要提前通知對方,并按照合同約定或協商給予對方一定的補償。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該合同自然終止。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租房合同注意事項 租戶“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