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撞人了全險怎么處理
經歷過交通事故的人都知道,作為傷者一般會有兩種態度:一種是盡量為車主考慮,只要自己不受損失就好。另一種是不管到底是誰的責任就賴上車主,希望從中賺取一大筆錢。而作為車主一般也會有兩種態度。一種是主動墊付醫藥費,積極配合理賠流程。另一種是讓傷者自己墊醫藥費,也從不看望傷者,任憑哭天搶地,只扔下一句“我的車有全險,你找保險公司”。
那對于我撞人了全險怎么處理問題,網友們到底怎么看呢?我從知乎上找來了一位車主、一位法官、一位保險公司員工和兩位看客,看看他們的觀點各是什么。
張alex:事故中我把對方腳軋了,雖然我不承擔主要責任,但我覺得我還是得為傷者做些什么。
剛出事那會兒我就打了120和122,還把傷者送到了醫院,自己墊了13000塊錢的住院保證金和手術押金。安頓好傷者,我當晚就去交警隊做了筆錄。交警也清楚事故的前因后果,所以問我同不同意各付一半責任,我當時二話沒說就同意了。在傷者住院期間,我還多次買水果探望,但是對方并不領情。后來他們還因為不滿賠償金把我和保險公司一起告了,但因為種種原因,他們最終并沒有如愿。而我在這起事故中也沒有太大的損失。
在這起事故中我的經驗是:
•切記墊錢一定要讓對方打收條
•一定要注意配合交警做好事后處理
•只要你有保險,盡管要承擔一半責任,但這對你依然是有利的
•和傷者盡量少接觸,避免無謂的沖突
•法院最終會幫你公正地裁決
我的看法是:
有沒有責任是一回事,但傷者拿到合理的賠償是應該的,因為這是一起事故,不能說事故的一方責任輕微就可以不聞不問。但對于目前的法治環境和社會環境來說,負責任的機動車駕駛員無疑是較為弱勢的一方,合理合法保護自己的權益,不應當被人指責。
艾法:作為一名法官,我一年能審理50多個交通事故案件,我總結出了以下內容。
•先說幾句實在話:
1、機動車真心是弱勢群體;
2、騎電瓶車的都是惹不起的大爺;
3、人性有多壞你們難以想象;
4、撞了你,賠償是義務,探望是情分,不探望是本分,你能不能不要玻璃心?
•給各位車主和傷者的幾點建議:
1、商業三者險請買100萬,不計免賠;
2、出了事故,固定證據先,因為有時候路口攝像頭是壞的,然后…說不清了;
3、交警定責任時,如果不是你的錯,千萬不要好心認全責或者主責。因為,一旦傷者死了,你主責以上,是要判刑的!
4、對于傷者,如果真的遇到壞司機全責撞人還不墊醫藥費,可以申請保險公司墊付醫藥費。現在法律和保險公司都非常和諧社會(至少在沿海地區是這樣),不會出現什么“惡棍司機撞人,窮苦傷者無錢醫治病死街頭”的橋段。
•一些工作中積累的經驗:
1、撞死人(同等責任及以下的)確實比撞成植物人要賠的少。我手上唯一超過100萬的賠付,就是植物人,而且醫藥費非常多,護理費也是天價……
2、只買交強險不買商業三者險的人是傻么?因為交強險理賠醫藥費部分只有1萬元,這年頭隨便撞個人醫藥費都幾萬了……
3、交警定責那個階段是最重要的,法院基本上都是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認定書來區分各自賠償責任。所以,不要隨便聽交警的“你反正有保險,就認個全責吧,看別人騎電瓶車的多可憐”,真認了全責你就倒霉咯。(當然,如果雙方都沒有受傷,那就認個全責趕緊去修車吧)
4、如果電瓶車方有責任的話,你的汽車車損也可以找電瓶車理賠,甚至可以請求法院同案調解。
5、保險公司在法庭上會以各種理由和借口不賠或者少賠,每次和保險公司斗智斗勇真是心好累……每次全部駁回保險公司的辯稱真是好舒心……
6、司機們,你們如果給過傷者錢,一定記得要讓傷者出具收條。我辦案曾遇到司機墊了1萬元,因為沒有收條,傷者在法庭上拒不承認的情況。我當時把所有攝像頭打開,厲聲告知傷者“虛假陳述將罰款10萬并承擔相應刑責”,這才嚇得傷者老實承認。可見,這年頭人心有多壞。
7、我每次開車經過路口都特別小心,因為80%的交通事故都是在路口發生。
最后想說的是,所有弱者,請你們認真學習社會規則,這個社會這個國家的法治已經越來越完善,出了悲劇,請多探究解決問題的方法,而不是打感情牌。另外,也希望電瓶車們遵紀守法,少坑機動車,祝大家平安。
管得著嗎:現在很多人都在吐槽交通法保護非機動車和行人,即使是行人和非機動車的過錯造成的意外,機動車主也需要負責任。
我覺得因為當年立法早,當時有車基本上是有權有勢有錢的人,所以中央出于保護弱勢群體的心是無可厚非的。但是我覺得這已經不合時宜了。現在一臺國產小型車也就幾萬,很多人就是代步用的,實際上他們也沒什么錢。行人也不一定是弱勢群體,可能他們有車有錢有房,只是違規的時候剛好沒開車。其他地區我不清楚,反正我所居住的鎮區,騎自行車的有錢人還是不少的。
我認為按規章制度和流程走是最好的,該怎么就怎么處理,不需要動氣動怒,解決問題才是關鍵。假如明明是非機動車/行人違規,車主并沒有超載超速、沒酒駕、沒疲勞駕駛,卻還要負大部分責任,還要賠錢,我覺得誰都不會認同。
張強張耳朵:契約社會法制社會,不是你要啥就得給你啥。
“溫情人性”屬于高端需求,不屬于人家的義務,人家滿足不滿足你是要看人家心情的。目前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已經很偏向行人非機了,再傾斜天平那就沒人敢開車了。
匿名用戶:我是一名保險公司員工,就我經歷的事情發表一些看法。
1、交通事故是意外不是原罪,甚至很多是行人違反交通規則,機動車躺槍。
2、每個人都不希望被情緒激動的家屬扯著脖子義憤填膺的質問,甚至挨上兩拳。或許題主一家是比較講道理的,但是在農村和中小城市這樣的事太多了。甚至被逼端屎端尿照顧起居、蹭破點油皮折騰大半年要五六次錢的,見的太多了。
3、一般人傷事故肇事方只有賠償義務,保險公司的理賠里本身就包含了陪護費。
4、“撞了我就該痛哭流涕追悔莫及,反復道歉送水果送花籃”這種人和“撞了我就理虧就該滿足我一切要求”這種人,往往高度吻合。
5、我大保險行業人傷調解代賠的規定真是太偉大了,充分保護了弱勢群體的利益。
6、弱勢群體當然是機動車咯。
7、如果傷者沒錢治療,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墊付,現在車險行業對人傷事故的處理還是很人性化的。盡量不要自己墊付,我曾經遇到過車主墊付后傷者死活不給車主醫院發票,然后就無法理賠,要知道這世界上什么人都有。
8、車險里有個“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的附加險,投保率不到1%。所以,不要與傷者達成任何關于精神損失的賠償協議,由他起訴去,打碎了玻璃心不算精神損失。
9、車險從業的內部人士,第三者責任險基本都是買50萬以上。明明知道這是保險公司最盈利的險種,寧可讓它賺錢也要買這一份安全感。
以上是關于”我撞人了全險怎么處理“的內容,想必多少對您也有些幫助。現在提倡和諧社會,但只有雙方都懂得退讓一步,懂得站在他人的角度看問題,問題才能得到更好的解決不是嗎?您有沒有遇到過交通事故,又是怎么看待事故后雙方的態度問題呢?歡迎關注我們并與我們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