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付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如果進行商品房再進行交付時需要的手續也是非常多的,其中它的手續和注意的事項并不是隨隨便便便可以進行和合法的,所以不太清楚商品房交付條件的可以查詢相關資料攝取。接下來就由專業的大鵬律師為大家詳細的講解,商品房交付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一、商品房交付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一)檢驗相關文件是否齊全
1、《竣工驗收備案表》最重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是目前收房環節中最應該注意的文件。
2、《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針對房屋質量及保修期限、范圍作出的承諾,必須作為購房合同的附件,與購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3、《住宅使用說明書》是針對房屋設計、施工及驗收中的具體技術指標,如抗震指數、墻體結構類型等作出的相關說明和提出注意事項。
4、還要注意開發商能不能提供《建設工程質量認定證書》、《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以及《實測面積登記表》。
(二)檢驗房屋本身是否合格
1、檢測房屋面積。
2、檢驗房屋質量。
(三)注意驗收結果
1、房屋檢驗沒有問題的:按實際驗收情況填寫《驗房交接表》等相關文件。
2、如有不滿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見并將意見填寫在《驗房交接表》中,作為書面依據,如開發商未準備有關表格,買家應另以書面形式將意見送交開發商。
3、發現問題,買賣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屬可整修內容,應協商并簽署有關整改維修文件,約定下次驗收時間(一般不超過30天)。
4、對發現的問題要詳細在驗樓表上予以注明,如果確實屬于不能驗收的,要詳細寫明不予收樓的原因并要求開發商簽字、蓋章。
二、商品房的相關法律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買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及時告知買受人。
三、商品房需要的證件
1需要具有相關部門出具的綜合驗收合格證,也就是說,開發商前期的證件必須齊全,即:《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
2具有房屋交付使用許可證。房屋交付使用許可證是由市或者區住宅發展局頒發的。倘若沒有該證,則不允許交付。
3具有和物業公司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合同,或者業主大會議事規則,這也是商品房交房的一個必備條件。
4具有房屋質量保證書,即《住宅質量保證書》。質量的保證是必須的,《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對銷售的商品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為商品房預、出售合同的補充預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關于“商品房交付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大鵬律師已經為大家講完了,有一點需要注意,就是在進行商品房的交付時無論是什么人,我們都得注意它的合同和其他注意事項,并且要準備好相關的資料和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