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出租房屋要交多少稅
個人出租房屋要交多少稅
個人出租住房,涉及到以下7種稅:
1、增值稅。
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增值稅,在稅務機關代開發票時申報納稅。
例:張三出租住房,月租金5000元,則應交增值稅=5000/(1+5%)*1.5%=71.43元。
優惠政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九條所稱的其他個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過1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為計算依據,按應繳增值稅的7%(城市)、5%(縣城或建制鎮)、1%(不在城市或縣城及鎮的)計算繳納。免征增值稅的,則不用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3、教育費附加。
按應繳增值稅的3%計算,免征增值稅的,則不用繳納教育費附加。
4、地方教育費附加。
按應繳增值稅的2%計算,免征增值稅的,則不用繳納地方教育費附加。
5、房產稅。
個人出租住房,按租金收入的4%繳納房產稅。
6、印花稅。
對個人出租住房,免征印花稅。
7、個人所得稅。
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照稅額的50%減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個人之間出租住房,一般不會涉及到發票問題,因此房東取得的租金收入,大多不會主動去稅務機關申報繳納這些稅收。但如果是單位從個人處租賃住宅,因單位需要房東提供發票入賬,所以就需要房東到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并在開票時按規定繳納各種稅收。
房東一般會提出,我和你談的租金是我凈賺的,如果開發票,稅你們自己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承租方同意,就需要將租金換算為稅前金額,并以此金額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房東持此合同到稅務機關代開發票。
比如,雙方談好的稅后租金每月1200元,如果承租方需要房東提供發票,就需要再將1200元換算為含稅租金,以含稅租金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前面有很多回答說征營業稅的,都是抄以前答案,現在營業稅改為增值稅,營業稅已退出歷史舞臺。
個人出租房屋涉及哪些稅款?稅率多少?怎么計算?
個人出租房屋,包括出租住房(住宅)和非住房(商鋪、寫字樓等)。
出租房屋稅收有兩種征管模式:分稅種征收和綜合征收。
先來看看分稅種情況下,個人出租房屋涉及哪些稅種、稅率多少?
具體稅收政策如下:
一、房產稅
1.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
2.自2008年3月1日起,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3.房產出租的,計征房產稅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稅;
4.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
二、個人所得稅
1.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財產租賃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2.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暫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
3.個人出租房屋的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計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稅費不包括本次出租繳納的增值稅;
4.財產租賃所得個人所得稅前可以扣除的次序為:
(1)財產租賃過程中繳納的稅費;
(2)由納稅人負擔的租賃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允許扣除的修繕費用,以每次800元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準予在下一次繼續扣除,直至扣完為止;
(3)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
三、增值稅
月租金10萬以下免增值稅,超過征稅。
1.其他個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動產(不含住房),應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2.個人出租住房,應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
3.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可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
4.個人出租不動產,申請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或者增值稅專用發票。(注:開具專用發票則不能享受前述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
四、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1.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照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為計稅依據,市區7%,縣城和鎮5%,鄉村1%
2.教育費附加:按照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為計費依據,征收率為3%
3.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照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為計費依據,征收率為2%或1%,按照當地規定。
五、城鎮土地使用稅
1.在開征范圍內,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標準,按規定稅額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地區幅度差別定額稅率。
2.自2008年3月1日起,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六、印花稅
1.出租房屋按照“財產租賃合同”稅目繳納印花稅,立合同人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2.自2008年3月1日起,對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印花稅免征
總結:相比出租非住房,個人出租住房有不少稅收優惠政策,比如個稅實行10%的優惠稅率,再加上費用扣除,租金個稅征收率不到8%,而房產稅減按4%來征稅,增值稅通常能免征,這樣算下來,出租住房的稅負約占租金收入的12%。
綜合征收率下的稅負:
目前不少地方實際上對房租收入采取綜合征收率,各地設置并不一致。比如北京、上海等地按5%來征稅,也有一些地方根據租金收入不同,設置了4%~8%的不同征收率。
需要了解當地的綜合征收政策。
很高興回答你的提問:個人出租房屋需要繳納什么稅費?
我的回答如下:
一、增值稅
(一)自然人
1.住房
應納稅額 = 月租金收入/(1+5%) ×1.5%
2.其他房屋
應納稅額 = 月租金收入/(1+5%) ×5%
其他個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過1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二)個體工商戶
1.住房
應納稅額 = 月租金收入/(1+5%) ×1.5%
2.其他房屋
應納稅額 = 月租金收入/(1+5%) ×5%
如果個體工商戶為一般納稅人:
應納稅額 = 月租金收入/(1+9%) ×9%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個體工商戶中的小規模納稅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0萬元的,租賃房屋收入免征增值稅。
依據:財稅〔2016〕36號附件2,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增值稅×(1%或5%或7%)
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個人免征增值稅的,同時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
2019年1月1日起減半征收(除個體工商戶為一般納稅人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財稅〔2019〕13號
三、教育費附加
教育費附加 =增值稅×3%,2019年1月1日起減半征收(除個體工商戶為一般納稅人外)。
免征教育費附加。
自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包括個體一般納稅人)。
依據:國務院令第448號,財稅〔2019〕13號,財稅〔2016〕12號
四、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稅×2%,2019年1月1日起減半征收(除個體工商戶為一般納稅人外)。
自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地方教育附加(包括個體一般納稅人)。
依據:財稅〔2019〕13號,財綜〔2010〕98號,財稅〔2016〕12號
五、房產稅
(一)住房
按4%:房產稅=不含增值稅的租金收入(即增值稅含稅收入 – 實際繳納的增值稅)×4% (2019年1月1日起減半征收,除個體工商戶為一般納稅人外。)
(二)其他房屋
按12%:房產稅=不含增值稅的租金收入(即增值稅含稅收入 – 實際繳納的增值稅)×12% (2019年1月1日起減半征收,除個體工商戶為一般納稅人外。)
備注:出租房產在合同中規定免租期,不屬于視同銷售服務,不需要交增值稅、印花稅和個人所得稅,但是需要按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財稅〔2016〕43號,財稅〔2010〕121號,財稅〔2000〕125號,財稅〔2018〕24號,財稅〔2019〕13號
六、城鎮土地使用稅
(一)住房
個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其他房屋
城鎮土地使用稅 = 每平方米土地年稅額÷12×占地面積,2019年1月1日起減半征收。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規定的稅額幅度內,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稅額幅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財稅〔2008〕24號,財稅〔2019〕13號
七、印花稅
(一)住房
對個人出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免征印花稅;
(二)其他房屋
稅目財產租賃合同,由立合同人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印花稅 = 租賃合同總金額×0.001,2019年1月1日起減半征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財稅〔2019〕13號,財稅〔2008〕24號
八、個人所得稅
個人出租房屋按財產租賃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財產租賃所得,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減除費用八百元,即應納個人所得稅=(增值稅不含稅收入-相關稅費(不含增值稅)-修繕費-800元)×稅率;
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即應納個人所得稅=(增值稅不含稅收入-相關稅費(不含增值稅)-修繕費)×(1-20%)×稅率。
備注:
(1)修繕費每月最高可扣除800元,不足800元的按實際修繕費用扣除,超過800元一次扣除不完的,準予在下一次繼續扣除,直至扣完為止。
(2)個人出租房屋的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計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稅費不包括本次出租繳納的增值稅。
(2)個人轉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稅額,憑房屋租賃合同和合法支付憑據扣除,在計算轉租所得時予以扣除。
(3)“城建稅+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統稱相關稅費,不含增值稅。
(4)納稅義務人在出租財產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和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國家預算調節基金、教育費附加,可持完稅(繳款)憑證,從其財產租賃收入中扣除。
(5)如果各項稅費由租賃方承擔的,則出租方實際取得的出租所得為“租金收入+各項稅費”,應以此作為計算依據。 (6)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對個人出租其他房屋按照20%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7)納稅人取得財產租賃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和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稅發〔1994〕89號,國稅函〔2009〕639號,財稅〔2016〕43號,財稅〔2000〕125號,財稅〔2008〕24號
如果各位覺得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的話,可以點贊支持一下,如果想了解更多新個稅資訊及問題解答,請+關注「理個稅」,謝謝!
個人出租房屋的情況:
一、增值稅
(一)自然人出租房屋
1.自然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款=含稅銷售額÷(1+5%)×1.5%
2.自然人出租不動產(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款=含稅銷售額÷(1+5%)×5%
(二)個體工商戶出租房屋
1.個體工商戶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增值稅稅額。
應納稅款=含稅銷售額÷(1+5%)×1.5%
2.個體工商戶出租不動產(不含住房)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稅率為11%;
個體工商戶出租不動產(不含住房)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征收率為5%。
二、房產稅
個人出租房屋,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稅率為12%。
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
三、城鎮土地使用稅
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四、印花稅
對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免征印花稅。
五、個人所得稅
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財產租賃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暫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財產租賃所得個人所得稅前可以扣除的次序為:
(一)財產租賃過程中繳納的稅費。納稅義務人在出租財產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和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國家預算調節基金、教育費附加,可持完稅(繳款)憑證,從其財產租賃收入中扣除。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納稅人負擔的租賃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允許扣除的修繕費用,以每次800元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準予在下一次繼續扣除,直至扣完為止。
(四)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事業和其他公益事業捐贈的部分,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從應納稅所得中扣除。
公司出租房屋的情況:
一、增值稅:
企業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按“現代服務-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為11%。小規模納稅人按5%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3%的預征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小規模納稅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動產(不含個人出租住房),應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出租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2018年12月31日前,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出租公共租賃住房,免征增值稅。
軍隊空余房產租賃收入,免征增值稅。
二、房產稅:
企業出租房屋,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稅率為12%。
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
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按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對按政府規定價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業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向職工出租的單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門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實私房政策中帶戶發還產權并以政府規定租金標準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暫免征收房產稅。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對公共租賃住房免征房產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21號)文件規定,對出租房產,租賃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間由產權所有人按照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
三、印花稅:
企業出租房屋簽定的租賃合同屬于財產租賃合同,需按規定繳納印花稅,稅率為0.1%。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四、企業所得稅:
企業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需按規定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如果交易合同或協議中規定租賃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的收入與費用配比原則,出租人可對上述已確認的收入,在租賃期內,分期均勻計入相關年度收入。
五、稅收優惠: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39號)的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1.對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期間用地及公共租賃住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在其他住房項目中配套建設公共租賃住房,依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按公共租賃住房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的比例免征建設、管理公共租賃住房涉及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2.對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免征建設、管理公共租賃住房涉及的印花稅。在其他住房項目中配套建設公共租賃住房,依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按公共租賃住房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的比例免征建設、管理公共租賃住房涉及的印花稅。
3.對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免征契稅、印花稅;對公共租賃住房租賃雙方免征簽訂租賃協議涉及的印花稅。
4.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5.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捐贈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對其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6.對符合地方政府規定條件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從地方政府領取的住房租賃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7.對公共租賃住房免征房產稅。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應單獨核算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入,未單獨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房產稅優惠政策。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個人出租房屋要交多少稅“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