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欠錢不還追債絕招
欠錢不還整人不犯法可以起訴,欠款人打了欠條的,可以直接憑欠條到法院申請支付令,也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提起強制執行,對方拒不執行的,法警將對其進行一年一次的拘留,每次拘留15日。
一、別人欠錢不還追債絕招
1、如果欠款人打了欠條,約定期滿后對方再三抵賴不肯還欠款,可以直接憑欠條到法院申請支付令。
2、如果欠條沒有明確的還款時間等,應與欠款人書面明確協商具體的還款時間,若欠款人到期未還款,可以向法院起訴。
3、文書生效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如果被執行人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將其查封扣押。債務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且拒絕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話,其個人信用報告中會添加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并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會被司法拘留。
二、欠錢不還訴訟的流程
1、收集相關證據證明債務屬實;
2、去法院起訴,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3、法院起訴、立案、庭審、判決;
4、勝訴后,如果對方在判決生效兩年內沒有還錢,可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訴訟中最好由律師代理,這樣在證據鏈的準備上就會非常充足,勝訴的概率就會比較大,財產的執行也會更加到位,一般情況下最好由律師全權代理,直到執行完成,所以在簽訂代理合同時,可與律師就這一方面溝通一下,在代理合同中明確約定,不然律師可能打完官司就不管了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綜上所述,拒絕履行法院判決的債務人,個人信用將列入失信人員名單,情節嚴重會被司法拘留,對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決定的,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