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付欠錢不還的人
如何對付欠錢不還的人?應對欠錢不還的人,首先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或者對方表示拒不還款的,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者直接提起訴訟申請強制執行,因此,債權人需充分掌握證據才有利于應對,具體內容請看小編介紹。
一、如何對付欠錢不還的人
1、與對方進行協商
對方欠錢不還,可以先找對方進行協商,告訴自己所處困境,需要該筆金錢來解決問題,看下對方是否有還款的意愿。
2、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債權人可以攜帶自己的身份證以及債務證明,比如欠條、借款合同之類證據,到債務人居住地所在法院申請支付令,但前提是債權人需要知道債務人的居住地址,以保證債務人能收到法院的支付令。
如果債務人所欠債務金額巨大,或者債務人收到支付令后仍拒不還債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強制執行。
二、欠錢不還如何取證
1、錄音。可以通過錄音的方式將與債務人的對話錄下來,做為呈堂證供。
2、證人。用于證明交易習慣中與債務人的約定,但該證人不能是自己的親戚朋友或者是和自己有利害關系的人,因為對方可以申請讓這些人回避。
3、帳本。帳本可以證明收益的情況,是分錢的基礎。
4、合伙協議.證明你們兩個人是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5、票據。買賣中結帳的支票,或者是借款的銀行轉賬憑證。除非對方能提出相反的證據證明不是他收的。
6、可以先申請訴前財產保存,封掉對方的帳戶,防止對方轉移資產。
三、關于欠錢不還的法律規定
根據《合同法》規定:
第二百零一條規定,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二條規定,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第二百零三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四條規定,辦理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貸款的利率,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
第二百零五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二百零七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如何對付欠錢不還的人的相關法律知識,從本文介紹的內容可知,對付欠錢不還的人,除了積極協商外,就是通過法律路途經解決,債權人可以收集證據向債務人居住地所在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強制執行。